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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景区附近道路两车相撞 峨眉山景区两车相撞多人受伤

峨眉山景区附近道路两车相撞

峨眉山景区附近道路两车相撞 峨眉山景区附近道路两车相撞 10月17日,四川乐山。网友爆料四川峨眉山景区龙门洞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相撞,有人受伤。峨眉山景区事故中队一

峨眉山景区附近道路两车相撞

峨眉山景区附近道路两车相撞

10月17日,四川乐山。网友爆料四川峨眉山景区龙门洞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相撞,有人受伤。峨眉山景区事故中队一民警表示,事故确有发生,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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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凌晨,乐山大佛景区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车行驶至凌云路北门段时驶出路面,高速撞上路外旅游指示牌杆,致车内两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佛景区大队通报:

2018年11月25日3时许,我队值班民警接到直属一大队指挥中心指令:在凌云路大佛北门处有一辆小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我队派员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我队迅速赶赴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维护交通秩序。

经初查:2018年11月25日,曾某驾驶牌照为川L36D78大众高尔夫牌小车从城区途经大佛景区往五通方向行驶。2时49分,该车行驶至凌云路北门段时驶出路面,高速撞上路外旅游指示牌杆,致车内两人当场死亡,车辆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事发地点位于乐山大佛景区附近。根据网友拍摄的多段现场视频显示,一辆汽车被分成了多块散落路边,而汽车发动机飞出了几十米外,两人当场死亡。

当日上午10时许,红星新闻记者在事故地看到,路边花台及路灯杆有明显被撞痕迹,但现场已经清理完毕,交通秩序恢复如常。目前,交警部门对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景区车祸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原因:

一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二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三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四操作失误 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五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在景区发生意外事故,景区是否需要担责?

游客选择在景区游玩,一方面是出于景区景色优美、设施完备,另外一方面就是景区有安全保障,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游客的安全。进入景区,游客需要购买景区门票,门票在法律上的定义就相当于游客与经营景区的公司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基于旅游服务合同享有权利并应承担相应义务。景区有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杨志峥律师提示,一些景区内部的景点还需要单独支付门票才能游玩,游客在此期间出现人身损害的,同样有权基于景区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请求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人身损害责任的赔偿一般采取过错责任,也就是说景区对游客遭受的人身损害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曾经有位当事人带孩子到景区玩,由于景区修路未安装必要的警示标志,导致孩子玩耍时摔倒,最终法院判决景区负全责,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假期出门在外,景区一般人很多,更需要注意老人、孩子的人身安全,景区内的一些注意事项和警示标示要引起重视,避免发生意外。当在景区内发生意外事件后,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律师根据具体案情会明确景区需要承担的责任,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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