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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 江西高院受理张玉环2234国家赔偿申请

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

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 江西高院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9月4日予以

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

江西高院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9月4日予以受理。此前,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

此前报道: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余万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后无罪获释的张玉环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下称“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该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

①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

②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

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

④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以上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⑤除以上赔偿金外,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高院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称,无罪判决后,他仍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每日噩梦交替,精神上遭受了巨大刺激和折磨。

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申请2234万余元的赔偿是合理合当的,但赔偿再多的金钱也赔偿不了27年的牢狱之灾以及整个家庭受到的伤害。目前正在等待江西高院的受理及答复。

据程广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20年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202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

程广鑫认为,国家赔偿应与自由的价值属性相匹配,赔偿标准上应遵循“就高”原则,不能将当事人的自由价值设定为社会普通成员在自由状态下的“工钱”价值。赔偿请求人是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于劳动时间,若以日平均工资的一倍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不合理。

此外,在张玉环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另有100万元的伸冤费用支出,包括了多年来张玉环近亲属为他数次前往北京、南昌等地反映情况、申诉控告而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和误工费。

张玉环事件回顾

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对27年前张玉环故意杀童一案再审改判,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杀死两名儿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能对张玉环定罪,依法改判其无罪。

江西省高院在判决书中称,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杀人,而张玉环本人的有罪供述亦缺乏稳定性、真实性存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张玉环表示,这一纸迟到27年的无罪判决,对他和家人而言,是回归本就属于一家人正常生活的一个起步,而不是终点,“多年身陷囹圄,一朝出狱,亟待修复的不仅是废弃的旧屋、缺失的亲情以及对全新世界的认知,还要通过漫长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和充足的物质基础,来恢复自己萎缩的社会劳动能力,抚平内心所遭受的创伤。”

2234万!张玉环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合理吗?

羁押近27年后被判无罪的张玉环,9月2日上午向江西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包含超过2200万元的赔偿申请,以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的诉求。

三倍侵犯人身自由赔偿合理吗?

张玉环申请的国家赔偿金中,最高的就是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超过1000万元。按《国家赔偿法》规定,张玉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接近340万,而他实际申请的金额是三倍于此。

张玉环代理律师程广鑫向看看新闻Knews解释,日赔偿标准对应的是法定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8个小时,但张玉环近27年来每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都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个时间是三倍于劳动时间的,所以在申请人身自由赔偿金时,是按照日赔偿标准三倍来提的。

不过,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看来,张玉环想要获得三倍的赔偿是有困难的。他指出,按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是很明确的,那就是每天的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计算,是以日作为单位来计算,不是以小时计算的。

一千余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

申请中,除了三倍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外,一千余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格外引人注目。

1:1的比例,已远超最高法此前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35%的规定。

程广鑫律师表示,近年多起冤案国家赔偿的精神赔偿,早已突破35%的原则。像这两年获平反的刘忠林案和金哲红案,精神赔偿比例都超过了75%,2016年获平反的江西"乐平案",精神赔偿比例也超过了65%。

对此,张建伟认为,虽然35%是一个基准,有协商和调整的空间,但是如果你突破太多的话,则需要合理正当的理由,想要达到100%的比例是有一定难度的。

此外,看看新闻Knews注意到,最高法2018年就透露,精神赔偿的新标准已经在制定中,但到现在还没有出台。

张建伟表示,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个特别大的难题,就是很难量化,它跟经济发展的状况、社会的接受度、当事人的满意度都有关系,所以最高法院确定新标准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这会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

进一步恢复名誉的前提是什么?

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宣判无罪的理由是证据不足,指控不能成立,但他是否无辜,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因此在张玉环的赔偿申请中,他还特别提到要恢复名誉。

张建伟指出,证据不足和事实清楚两种无罪判决在法律上的效果是一样的,而且这样一个法律上的无罪认定,通过广泛的新闻传播,实际上已经达到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作用。如果,张玉环要求进一步作出无辜的认定,则需要更扎实的证据、清楚的事实,乃至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进一步的改判,才能达到这样一个目标。

宋小女称不会要张玉环一分赔偿金

张玉环“无罪归来”,始终笼罩着平行的两条线:其一,他需要面对“重生”之后的生活,如何过好余生的岁月,是他最无法绕过的问题;其二,他需要面对曾经的家庭勾连,该补偿的补偿,该感谢的感谢,而宋小女又是他必须直面的“亲人”。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宋小女之所以会被媒体放大,成为“傲骨前妻”的代言人,就在于张玉环“被冤落狱”后,她始终没有抛弃“破碎的家庭”。与此同时,宋小女还为“打捞”张玉环不断奔走,这在现实婚恋秩序中,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只是,即便如此,宋小女还是会被推上“揣测的案板”,被“恶意之刀”不断剐身。因为,有不少人追问:宋小女之所以在张玉环“无罪归来”后,在媒体上高调现身,可能就是为在张玉环的“国家赔偿”到位后“分一杯羹”。对于这样的揣测,宋小女的回应是:“来日张玉环拿到赔偿,我不会要一分钱”。

坦白讲,事情发展到这个份上,总让人觉得,“傲骨前妻”不是真实的呈现,而是被“舆论道德”硬深深塑造出来的“典范”。说实话,张玉环怎么分配“国家赔偿”这是他的家事,外人无权干涉。甚至,于情于理,宋小女也是该“得一份”的。

可惜的是,在具体的现实中,一些人总期待让别人“唱高调”,却不愿意接受人性可能存在的弱点。要知道,按照“圣母们”的意思,宋小女要是不改嫁,可能张玉环的“无罪归来”,更能凸显“傲骨女性”的含金量。只是,回到张玉环和宋小女的悲剧中,你们又何曾看到其中的悲苦?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局外人看待悲剧,往往犹如过电影一样情绪激荡,即便可能“带泪感叹”,但却永远无法抵达“当事人”的悲喜之境。于此,回到“分羹揣测”的问题上,其实还是选择性偏见的结果,而这种思维,其实始终贯穿着张玉环的“冤案余波”。

要知道,宋小女的人设已经不止一个,起码存在平行的两个人设:其一,亲人朋友眼中的“宋小女”;其二,媒体舆论氛围中塑造起来的“宋小女”。并且,目前看来,“人设二”已经彻底将“人设一”淹没。而这也是“冤案余波”之后,宋小女需要面对的问题。

说实话,媒体之所以刻画“傲骨前妻”的人设,就在于当下的婚姻秩序中,已经太难寻得这般“古典主义”的人妻典范。所以,但凡能往上靠,自然就会全力以赴。因为,在主流的传播驱动上,这种“刻奇”的逻辑,始终很管用,尤其在反差性的报道中,更是见效较快。

所以,对于宋小女的报道,除却媒体层面要克制,作为接纳信息的受众,也要尽可能的基于人本身去理解。只有如此,张玉环的悲剧,所触发出的共情和悲鸣才有意义。要不然,满屏“好前妻”只能换来一阵风浪,去无法换来感同身受。

与此同时,宋小女的现任丈夫吴国胜的人设,也不应该过多的粉饰,虽然,也可以用“有情有义”去定性。但是,吴国胜在“接盘”宋小女母子的问题上,还应该更为客观地看待。毕竟,在世俗的婚恋介入中,“各取所需”是根本性的底色。

当然,宋小女在接受媒体采访的过程中,不止一次提到,在她自己内心深处,还是喜欢着张玉环,但她知道,她必须把这段过往放下,不能让张玉环再有多的念想,并且,她也怕吴国胜会“不高兴”。尽量地去拿捏尺度,这着实让她为难。

毕竟,于情于理,张玉环是她的前任丈夫,而吴国胜才是她的现任丈夫。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宋小女和张玉环在情理上的勾连永远不可能扯断。但是,就凭吴国胜当年答应宋小女的“三个条件” 第一,要照顾好张玉环的两个儿子;第二,要允许她回去看望婆婆;第三,要无条件支持她为张玉环伸冤,以及随时去会见。,宋小女就不应该再有“非分之想”。

另外,就“分羹揣测”而言,这其实是对世俗秩序的一种讽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人们对宋小女进行“分羹揣测”,确实有些吃相难看。但是,在残酷的现实中,确实真的有“唯利是图”之人的存在。并且,推广开来,还并不少。

因为,主流的婚恋秩序,历来被物化的很重,所以,才会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的说法。虽然,这般描摹,并不能概括所有人的婚恋状态,但是,却将人性异化的一面完全袒露出来。从这个意义上看待“分羹揣测”的缘起,似乎就充满些许合理性。

不过,就算如此,也要从两个层面去看待:其一,在“分羹揣测”中,不排除有人确实担忧“宋小女”会瓜分张玉环的“国家赔偿”;其二,在“分羹揣测”中,有些人就是以己度人,趁机去恶意消费“苦命的宋小女”。因为,在苦难和悲剧的解构上,总要放入一个“极好或极坏”的女性,才能凸显出人性是非的丰满。不得不说,冤案是人为的,美德是人造的。

张玉环案的真凶是谁

这案件法医鉴定是他杀应该是没错的。因为古代就知道活着淹死和死后被沉尸水中是不一样的,从肺部积水等方面都能看出来。不可能现在的法医做了尸体解剖还看不出来。而且如果真是麻袋里装着两个孩子,是不可能孩子自己那么自杀的,也不可能孩子自己钻进去的。所以,肯定是他杀。

真凶如果不是张玉环,在张玉环获得了2234万赔偿之后,真凶心中会作何感想?当年真凶看到张玉环含冤入狱,自己逍遥法外,不知道真凶心中是不是很乐呵。从网传消息看据说那水塘是张玉环家的。如果这是真的,真凶沉尸水中是不是就是为了栽赃张玉环?

但是,现在张玉环反而获得了赔偿,这可是真凶当年没想到的。因为当年没有疑罪从无,也没有国家赔偿这一说。真凶因此心中大概也有一番感慨。

说不定真凶之后还会有动作。算起来,凶手年龄也不小了。能够杀害两个孩子,一定是心中阴狠之人,这样的人是不会改变了性情的。看着别人含冤入狱,没有出声,也体现了这一点。真凶没被抓到,始终是一种危险。

此时真凶可能在暗中窥探?会是暗自窃喜?还是提心吊胆?提心吊胆,可能是因为担心案件重现调查。当然,真凶可能也在嘲笑张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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