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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透露生父摔死幼童案细节 警方透露摔童案细节

警方透露摔死幼童案细节

警方透露摔死幼童案细节 警方透露生父摔死幼童案细节 8月24日,据@紧急呼叫,两岁半幼童遭生父抱摔致死案发细节透露。警方称,刘某脾气暴躁,冯某平时对其非常惧怕。事发时冯某

警方透露摔死幼童案细节

警方透露生父摔死幼童案细节

8月24日,据@紧急呼叫,两岁半幼童遭生父抱摔致死案发细节透露。警方称,刘某脾气暴躁,冯某平时对其非常惧怕。事发时冯某异常害怕,加上腿部有残疾,不敢上前阻止刘某,只能拍视频留证据报警。

此前报道:

网传男子摔打幼儿视频,当地警方通报了!

8月20日,网上热传一男子摔打幼儿的视频,引起热议。

20日下午,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

警情通报显示:

2020年8月19日22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一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经调査,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 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

延伸阅读:

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如有主观故意涉嫌故意杀人

21日,幼童死亡消息再次引发网友愤怒,众多网友认为,男子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应当对其重处,视频拍摄者也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张小军律师认为,初步来看,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幼童的伤害行为与其死亡有着因果关系。尽管刘某是酒后所为,但其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摔打小孩会造成的伤害后果,同时作为孩子父亲应到有抚养照顾孩子安全的义务。而刘某不但没有尽到义务,还有故意损害孩子身体健康的行为,且因为这种伤害导致了孩子死亡,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对于刘某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小军介绍,故意杀人是以故意杀人致死为目的而实施的行为。根据警方通报,刘某是因与女友发生争执而摔小孩,其动机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发泄,用对小孩的伤害来刺激另一抚养人的情绪,因此刘某行为的动机可能更多的是一种故意伤害。因此,刘某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就此认为,首先从视频看,刘某对幼儿的抛掷行为显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次,若刘某主观上是以杀死孩子为目的,希望或放任以抛掷行为杀死孩子的结果发生,则更有可能会被以故意杀人罪追责,则应依据《刑法》第232条对其刑事处罚。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柯认为,刘某的行为或涉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死,具体需要根据警方调查的情况而定。“但不管如何,目前来看,男子肯定是有故意伤害行为的,无论是酒后失控还是情绪发泄,摔打孩子都是可以预见到可能会造成伤害的,而他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且最终结果导致了孩子死亡。”

视频拍摄者未阻止存在不当 如故意配合涉嫌共同犯罪

另一个舆论关注焦点在于,该段视频的拍摄者在面对伤害行为发生时,却并未进行阻止,是否也应当一起被追究法律责任?

郭刚律师认为,因直接实施伤害行为的是刘某,故仍然由其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如果拍摄者与刘某有合意,即一个丢一个拍,则才有可能构成共犯被追责。如果仅是拍摄记录下对方伤害行为作为证据,虽然冷漠,但却并不构成犯罪。“这虽然在情理上难以理解,但法律却要求必须符合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罗柯律师也认为,对于拍摄者是否被追责需要看其拍摄的出发点和动机,这需要警方根据调查来进行判断。罗柯介绍,如果拍摄者具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其应该采取相应的行为去制止伤害的发生,但最后放任了伤害的发生,肯定是存在不当的。“这需要考虑拍摄者的不阻止是不是孩子随后死亡的介入因素,如果除掉这介入因素后果就不能实现的话,那这就是一个关键因素。”

张小军律师表示,对于视频拍摄者,如果有血缘或者监护关系的人,有义务照顾孩子健康,如果没有监护责任的人员,则可能无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过即便是有监护责任的人,如果其动机不是为了让刘某故意伤害孩子而是为了记录下对方的伤害行为,但客观上导致伤害的持续发生且最终导致孩子死亡,其行为肯定有过失,但还是可能不会存在法律责任。”

事发时,房间里有几个人呢?

据这里的居民称,当时他们看到女主人出来后,男主人随后也跟了出来,再也没有第三人出来了,所以分析视频应该是女主人拍摄的。

如果不是她,唯一的可能就是室内安装了监控,7秒视频是监控画面,至于上传到网络的,除了女主人。绝对不会是男主人了。后来有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进行了调查,证实视频是女主人冯丽 化名用手机拍摄,那么,她在拍视频的时候,为什么不阻止这种暴行呢?

后来邻居猜测,冯丽可能是因为腿部受伤,行动不便才无法阻止。事发当晚10点左右,被摔孩子不幸离世,当时,孩子的母亲冯丽在病房外哭得非常伤心。据警方通报称,冯丽男友叫刘和刚 化名,当晚他喝了不少的酒,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他与女友发生了激烈争吵,随后就发生了暴摔孩子事件,刘和刚也因此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冯丽受此刺激,精神和心理上都出现了问题,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而孩子的后事,一些亲朋好友在帮她处置办理。

据小区居民介绍,这一对男女才搬来这里不久,女的大概40岁左右,留着短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的小腿骨折了,行动需要靠双拐。在邻居的记忆里,他们两人的关系似乎很紧张,经常性地发生争吵,而且还很大声,尤其是那个男人,吵起架来有点歇斯底里,事发当天,他们又发生了争吵。

正在小广场上锻炼的大爷大妈们,都听到了他们吵得不可开交,男人在大声怒骂着,而女人则在不停地哭泣。因为听他们吵架,大家已经习以为常,所以也就没有多加留意,只有几个孩子抓着窗台向里面张望看热闹。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并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而是将致人死亡的后果规定在了故意伤害罪当中,作为其一种量刑情节。接下来,就由律图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少年的问题。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

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

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 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

法条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杀人判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6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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