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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是谁的责任 被狗绳绊倒身亡事件为什么判意外

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是谁的责任

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是谁的责任 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是谁的责任 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八旬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一事引发广泛关注。8月18日晚,杏坛镇政府官

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是谁的责任

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到底是谁的责任

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八旬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一事引发广泛关注。8月18日晚,杏坛镇政府官方微信号通报称,此事件被初步判断为意外事件。

通报称,经调查,村民罗某 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村民麦某 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家属的赔偿或许会落空因惹事者身份特殊?

据当地居民表示这个女孩和弟弟被当地人称为“神偷姐弟”,父母很早就离了婚,姐弟俩跟着父亲生活,而父亲又是一个不靠谱的人,除了吸 白粉什么事都不做,买粉的钱都是姐弟俩偷来的。因为盗窃,姐弟俩多次被送进派出所,但因为年龄太小也没办法处理,每次都是教育几句就放了。这种家庭环境,赔个三五千都成问题,甚至会直接落空也不奇怪。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女孩看到老人倒地后一点反应都没有,刚开始可能还没反应过来,不知道老人是被狗绳绊倒的。后来看到别人对她指指点点,她才知道自己闯了祸,连忙跑步逃离了现场。一般的小孩碰到这种事都会手足无措,但她却第一时间选择逃跑,说明平时偷东西没少逃跑。

除了被狗绳绊倒身亡的老人,真正的狗主人也是祸从天降,明明他把狗拴得好好的,却被这个小女孩偷偷放了出来。不知道最后的协商结果如何,人道主义上的赔偿肯定少不了,这是妥妥的无妄之灾。

而当事件被判为意外事件之后网友的讨论声更加的热烈,那么如果非要分出责任的话,涉事的女孩和狗主人分别需要承担何种责任?

多名律师纷纷表示本案系一宗民事侵权案件。有律师认为,本案中牵狗女孩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狗的约束绳若是被擅自解开,狗主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有律师认为,作为动物饲养人,狗主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者 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任。

观点一:若女孩擅自将狗牵走,狗主人不知情无需担责

8月17日17时17分许,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有媒体报道称,狗主人的亲属称,当事女孩系趁狗主人不注意,将拴好的狗带走,事后才将狗带回狗主家里,并称在路上绊倒了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这是一起不能事先预见的意外事件,非刑事案件。他分析,若女孩擅自解开狗绳,属于盗耍行为,中断了狗主人管理责任,而由行为人女孩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但因为女孩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丁金坤认为,如果狗绳不是女孩擅自解开的,而是狗主同意的或者帮助解开的,则狗的主人管理失职,因为女孩作为未成年人,单独遛狗有风险,此时,狗的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也表示,根据此事的情况通报,如果“女孩擅自牵走了犬只”,则狗的主人不承担责任。

观点二:狗主人知情与否均需承担责任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认为,在本案中,狗主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白翔飞分析,在本案中,“狗是否拴绳子、狗主人是否知情”本质上都是在判断狗主人是否尽到合理的义务。但狗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也表示,狗主人对狗负有妥善监管职责及注意义务。他进一步解释,本案中,如果狗主人拴狗场地为自家院子,与外界具有一定隔离性,小女孩擅自将狗悄悄牵走,狗主人并不知情,此时,女孩存在主观故意,狗主人所应承担的注意义务相对较低,不承担责任。如果狗主人栓狗场地不具有隔离性,外界很容易接触,狗主人的注意义务要求也会相对较高,如小女孩基于好奇、贪玩甚至狗主人不在等因素牵走狗,此时,狗主人应承担部分监管责任。

延伸阅读:被追逐的小狗的若有主人,是否担责?

值得注意,根据事发监控视频显示,带狗绳的大狗在追逐另一只无人牵引的小狗时,将老人绊倒。赵良善认为,根据养狗相关规范,多地均要求遛狗时需牵狗绳。本案中,小狗的主人未牵绳致使狗追逐绊倒他人,对于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赵良善强调,如小狗属于流浪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由原来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邢鑫也认为,若小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应与女孩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赵良善说,遇害者家属可先和本案存在过错的主体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的,可将大狗主人、女孩及监护人、小狗主人一同诉诸法院,由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及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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