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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精神病人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 精神病人砍死8岁男童

精神病人砍死8岁男童

精神病人砍死8岁男童 四川一精神病人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 8月12日的时候,四川省遂宁市嘉禾东路当地一小区发生一起命案。 一名8岁男童,被一名有有精神病史的18岁男子尾随,等到男

精神病人砍死8岁男童

四川一精神病人电梯内砍死8岁男童

8月12日的时候,四川省遂宁市嘉禾东路当地一小区发生一起命案。

一名8岁男童,被一名有有精神病史的18岁男子尾随,等到男童进入电梯之后,随即也进入,在电梯里将其杀害。

8岁男孩的家属称,儿子去街对面同学家玩儿,晚上7点左右,儿子说回来了,但是几分钟过去了,儿子仍没有回家,她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没有接电话,她感觉不对劲,于是乘坐电梯去找儿子,结果打开电梯惊呆了,电梯里全是血迹,儿子的眼镜和雨伞在电梯里,人却不在。

感觉儿子出事了,家属立即报了警。民警在24楼找到了受害者,浑身被砍了八九十刀。通过电梯内的监控看到,8岁的男童电梯后,一名年轻男子进入电梯,在电梯里,8岁男童被残忍杀害,电梯内血迹斑斑,随后将男童拖离出电梯。

经过了解,嫌疑人今年18岁,有精神疾病,已经不是第一次砍人了。去年11月份,在上学期间砍伤一名女同学,被判7个月缓刑,目前还在刑期。据知情者透露,嫌疑人之前也住在这个小区,其母亲是开麻将馆的,今年5月份一家人搬走了。嫌疑人并不认识这名8岁男童,为何3个月后出现在这个小区,并尾随实施作案,目前还不清楚。

8岁的小孩被砍了几十刀,被活活折磨死,嫌疑人实在太可恨了。嫌疑人去年才重伤了一个女同学,既然有精神病,缓刑期间为什么不强制看管或者治疗?还能随意出来行凶杀人,到底有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很多网友强烈建议,不能因为精神病就逃避惩罚,监护人也应该承担责任。

相关案例:

2016年10月2日中午12时许,灵宝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在西闫乡常闫村一精神病患者石某,突然狂躁不安,已将自己的兄长打伤,正持菜刀欲继续行凶,附近的居民都十分害怕都不敢靠近。

接警后,特巡警大队11名武装巡逻队员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本身就患有精神病,当天因为和自己的哥哥发生口角,可能因过于激动导致精神病发作,已将其兄长打伤,现手持菜刀欲继续行凶。在特巡警到来前,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其围在了家中,不过危险并没有消除。

了解情况后,特巡警队员立即疏散附近群众,同时为防止该精神病患者冲出来伤及附近群众及自残等行为发生,特巡警大队长当机立断命令队员兵分两路:一路守在大门口防止该患者冲出来伤人;一路则翻墙进入楼顶迂回到院子里面将其控制。

当两路人员同时到达指定位置后,该男子石某突然从室内出来,手中挥舞着菜刀,并不断向民警叫嚣。特巡警队员试图靠近,但对方看见后,又迅速躲回室内。因不十分了解房内结构,加上石某手持菜刀情形激动,暴力倾向十分明显,为保证安全,大家最终决定向室内投掷催泪弹,逼石某主动走出房间。

在投掷催泪弹约1分钟后,石某从室内走出。就在其走出来的一瞬间,特巡警队员利用钢叉盾牌快速将石某控制住。目前石某已被送往灵宝精神康复医院进行治疗。

精神病患者杀人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只有犯罪时不能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不负刑事责任。

不少网友纷纷议论“精神病患者杀人不犯法”,是想表达精神病患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小编翻阅相关法律条文发现,我国刑法在划定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时,其实划分了三个等级,即“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这三个等级,在《刑法》第18条是分别是这样规定的:

“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因此,精神病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而定。

只有经司法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才不负刑事责任。虽然这样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予以强制医疗

到这里各位看官可能要问了,啥是“强制医疗”?其实小编也不知道,但谁让小编是小编呢,为了替各位看官解答这个问题,小编只好又去查法律条文啦!“强制医疗”顾名思义,就是强制患者进行治疗。

2012年修订、2013年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随后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中,设立“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一章,对此进行了细化。

强制医疗将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公安机关执行,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对他人造成损害时,民事责任该如何认定?视频中被殴打的那个小男孩,能不能得到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精神病早期症状有哪些

1、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持续和令人苦恼的脑力易疲劳 如感到没有精神、自感脑子迟钝、注意不集中或不持久、记忆差、好遗忘,丢三拉四,思考及工作效率下降和体力易疲劳,经过休息或娱乐不能恢复。

2、敏感多疑。对任何事都敏感起来,把周围的一切都附加在自己身上。以为别人都在议论他;不吃、不喝,认为有人想要加害于他;有时甚至会出现幻视、幻觉的症状。

3、睡眠障碍。逐渐或突然变得入睡困难、即使入睡也易惊醒或睡眠不深,彻夜失眠多梦或睡眠过多。这是精神病的前期症状之一。

4、性格突变。原本活泼开朗、热情好客的人,突然变得对人冷淡,与人疏远、孤僻不合群,生活懒散,不守纪律。对任何事情都没有了往日的激情。

5、行为诡异。行为举止开始变得诡异起来。喜欢发呆、独来独往,精神病的前期症状导致患者很难与别人交流。

6、情感紊乱。情感变得冷漠起来,对亲人漠不关心,对周围事情不感兴趣,脾气开始变得暴躁起来,经常会为一些小事而乱发脾气;会莫名其妙的大笑或嚎哭。

引发精神病的原因

1、生化因素:生化因素是患精神病的原因之一,患者在胎儿时期,曾受到病毒感染,在成年后换上精神病的概率也是远高于普通人群,在胎儿时期受到各种合并影响,也会使精神病的发病率增高。

2、遗传因素:对于精神病这种严重的精神科疾病,遗传因素是其不可忽略的患精神病的原因之一,在精神病患者家族史分析上来看,有家族病史的人患上精神病的概率远高于普通人群,而且与患者的血缘关系越近,精神病的发病率越高。这个现象在双胞胎身上更为明显,同卵双胞胎的通病率也是高于异卵双胞的通病率。

3、个性特征因素:对于一些孤僻、敏感、逻辑性思维差、依赖性强、主动性差等个性特征的人也是比较容易患上精神病的,而且据调查发现,在众多精神病患者中,大约有一半的患者会有这些明显的个性特征,因此个性特征因素也是患精神病的原因。

4、社会心理因素:成长环境、成长历程、心理承受能力等社会心理因素都是患精神病的原因,对于一些成长于贫穷、困苦的环境中的人,精神活动也容易受到影响,患上精神病的概率也比较高。受到强烈的精神刺激,心理承受不住,也是容易患上精神病的。

如何预防精神病

1、一定要学会调整心态,学会排解烦恼和郁闷,做一个快乐的人,而不是做愁肠百结的人,尽力保持乐观向上的心理状态。如果心理状态不佳,很容易导致精神病的发生。

2、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宣传,宣传是一个加深认识的一个好的机会。早发现、早治疗。营造一个友爱的人文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曾经出现过精神症状的人,尤其应注意关心和爱护,避免给予不良的精神刺激,这也是精神病患者的日常预防有效措施之一。

3、精神病的预防还要从孩子抓起,父母要让孩子养成开朗活泼,乐观向上、忠诚老实、讲文明、懂礼貌、通情达理的性格。不要过于溺爱,要孩子不断克服胆小任性,自私、好胜的不良个性,以增强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

4、有效的做好精神病的预防,还需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加强政治时事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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