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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 微信公众号“法治周末报”8月12日消息,“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为一体的大型跨省直营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

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

微信公众号“法治周末报”8月12日消息,“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为一体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全称是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海底捞”在我国简阳、北京、上海、沈阳、天津、武汉、石家庄、西安、郑州、南京、广州、杭州、深圳、成都、重庆地区及韩国、日本、新加坡、美国等国家有百余家直营连锁餐厅。

“河底捞”餐馆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105号二楼西头,河底捞餐馆正门上方宣传招牌为“河底捞家常菜”正门右侧宣传招牌为“河底捞,吃洞庭河鲜就到河底捞”,正门处的木制招牌则为“河底捞好味道”六个字。其中“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擅自在其开设饭店的牌匾以及服务用品上使用“河底捞”标识,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河底捞”字号。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河底捞餐馆在其经营场所使用“河底捞”商标,属于饭店服务业中典型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侵犯了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于是,“海底捞”一纸诉状将“河底捞”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被告河底捞餐馆辩称:

第一,被告河底捞餐馆的“河底捞”的标识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的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近似商标是指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拼音、含义以及文字的颜色以及构图或者文字和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近似商标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方面是文字商标,一方面是图形商标,对文字商标而言主要是结合音、形、意。从起诉状来看,原告海底捞公司认为被告河底捞餐馆的“河底捞”文字侵犯了“海底捞”的商标专用权,文字商标是否相似要从音、形、意来进行对比。在本案里面,我们认为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原告认为这个意方面可能存在近似性。

那么海和河的相似之处是有水,一个是咸水,一个是淡水。生活中不仅仅是河里有水,湖、江等都是有水的地方,那么按照原告海底捞公司的逻辑,只要是用有水的江湖河海的名字都是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所以对于所谓的江底捞,井底捞那都是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第二,从双方提供的这个服务和推出餐饮产品来看,两者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餐饮,海底捞火锅有很高的社会认知度,知道海底捞火锅的都知道海底捞是做川菜、火锅。河底捞餐馆主要经营的是湘菜系列的河鲜,我们也有火锅,但是火锅并非我们的主要业务,我们主要经营湘菜,两者对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海底捞公司提出被告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其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就文字商标而言是否近似,一般需要结合音、形、意等方面综合认定。

首先,“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原告海底捞公司其注册商标“海底捞”为方正华隶字体,而再看“河底捞”标识则是艺术字构成,并且“河”字三点水部分则是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而“底”字其下面的点则是用艺术形态的鱼的图像构成。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但是无论是按照普通话读法,还是按照湖南本地方言读法,两者读音均无任何相似性。河底捞餐馆店铺牌匾与海底捞火锅店铺牌匾在构图、颜色等方面没有相似性。且其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均无相似性。

其次,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虽然河底捞餐馆菜谱有火锅菜品,但其火锅也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经营的火锅存在一定的差别,大多数为河鲜火锅,通过其菜单和店铺门口海报宣传可以看出,其在门口招牌以及菜单海报上都是针对其湘菜系列进行宣传。

因此,无论从字体的字形、读音、构图、颜色,还是从原告、被告经营的菜品等方面,均不会使一般的消费者对河底捞的餐饮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之间有特定的联系,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主审此案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彭丁云认为,权利需要保护但也不得滥用。司法裁判中,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都需要对知识产权予以严格保护,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创新。

但是无可否认,在商标权及著作权领域也确实存在一些批量商业维权,注重对小店铺经营者的维权获利,不在意溯源打假。有的甚至滥用权利,意图垄断一定行业与领域,与保护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创新宗旨相悖。

知识产权审判既要注重权利保护,也要注意防止过度维权;既要引导权利人创新获得跨越式发展,也需要推动社会基于革新而共享时代发展成果。

海底捞为啥特别受欢迎?

这是专门经营川菜火锅的一家餐饮店,就其菜品口味来讲,在火锅界当中可以算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就特别受到很多人的追捧。

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各方面都做得比较的好,比如说口味、服务和环境等等,颇受好评,所以顾客一般消费之后都会给很高的评价。

首先从食品安全这个角度讲,海底捞使用的火锅底料都是一次性的,非常之卫生,而且所有来店里消费过的一些顾客都感觉其环境特别的适合用餐,尤其是服务员的态度可以说体贴到家,这是因为海底捞内部有专门的培训。

但是普遍来说,海底捞在所有的火锅品牌当中,其总体价格是比较高的,但是很多顾客都表示这么好的服务,对这样的价格也算得上合理。

扩展消息:海底捞回应门店筷子检出大肠菌群

7月30日,针对海底捞旗下一家门店所用筷子检出大肠菌群一事,海底捞回复称,针对海底捞旗下一家门店所用筷子检出大肠菌群一事,海底捞回复称,抽检时间为4月29日,通过对杭州海底捞富春新天地店进行全流程核查,基本判定为筷子储存过程中导致。

海底捞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集团食安部门也委派专人及专业机构到门店现场进行监督抽查,对存在问题的门店将按照公司规范进行处罚。

海底捞方面表示,海底捞火锅全国门店一直积极配合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检查,2020年1-7月,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共对海底捞全国门店进行206次餐具抽检,其中涉及筷子抽检的有19次,涉及19家门店。所有餐具抽检中,205次合格 除杭州富春新天地店有一个批次筷子抽检不合格的现象。

据了解,除了食品吃出塑料片,海底捞门店使用的餐具也出现问题。据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海底捞旗下一家门店所用筷子检出大肠菌群,而根据规定,这一项目的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介绍,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

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操作人员在上完卫生间后洗手不彻底,个人卫生状况未达标,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卫生状况。如果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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