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张玉环接受法院的赔礼道歉 张玉环接受法院道歉

张玉环接受法院道歉

张玉环接受法院道歉 张玉环接受法院的赔礼道歉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约10分钟,江西省高院作出判决: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决张玉环无罪。 2020年8月4日下午

张玉环接受法院道歉

张玉环接受法院的赔礼道歉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约10分钟,江西省高院作出判决: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判决张玉环无罪。

2020年8月4日下午6时38分,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被羁押了9778天的张玉环回到了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的老家。

张玉环的家属第一时间获悉了他无罪释放的消息。张玉环还没到家,其84岁的老母亲张炳莲已焦急地在村口等待,时不时向外张望;送张玉环车辆到来时,家属立即点燃了喜庆的鞭炮。

在家门口,胸口佩戴着大红花的张玉环下了车,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呢?”分别近27年的亲人一见面,张玉环顿时与家人抱在一处痛哭失声,哭声久久未能停歇。张玉环看了自家已破败不堪的房子,“我的房子都变成这样了,当年都是好房子。”

张玉环的前妻宋小女之前特意为张玉环准备了一部手机,作为无罪释放的礼物,但看到张玉环回家时,宋小女却因过于激动而晕厥。

众多亲属都在这一天从各地赶来。终于等到儿子无罪回家的张炳莲,拿着一袋喜糖,逢人便抓出一把,往对方的手里送。

张玉环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感谢家人和律师的努力,感谢法律最终还他清白,他被羁押20多年与社会脱节太久了,希望政府重新给他分配土地,想做回一个农民。

张玉环接受法院道歉,最有诚意的道歉是追究冤案始作俑者的责任

2019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再审,并于今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张玉环:我接受江西高院的道歉

其被判无罪后,乘车回到老家进贤县张家村,家人放鞭炮迎接。记者在现场看到,张玉环身戴红花,下车后与家人痛哭相拥,其前妻宋小女因情绪过于激动而晕倒,随后送医救治。

针对大众关注的问题,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宣判后,审判长田甘霖接受了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给出详细解答。以下为问答全文:

1、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审判长田甘霖:本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

审判长田甘霖: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纠正冤错案件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是司法的进步。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3、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审判长田甘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本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4、本次庭审中有没有启动“排非”程序?为什么?

审判长田甘霖:再审审理中,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以张玉环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庭前会议中,就是否启动排非程序,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服从合议庭的决定。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合议庭经评议认为,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线索和材料不充分,决定不启动排非程序,并形成庭前会议报告。再审开庭时,合议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告知了不启动排非程序决定及理由。但就张玉环有罪供述的合法性问题,合议庭多次充分听取了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此前报道

江西高院再审宣判: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无罪

新华社南昌8月4日电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4日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张玉环提出申诉,并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

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亦未得到在案物证的印证,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案时间线:

1993年10月24日,凶案发生后,张玉环被锁定为嫌疑人。

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玉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维持原判。张玉环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张玉环上诉,维持并核准原判。

2004年-2018年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六次对服刑期间的张玉环依法减刑。

2017年8 月2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

2018年6月8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立案复查。

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将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2020年7月9日,张玉环案在江西高院再审,将择期公开宣判。

宝,喜欢(张玉环接受法院的赔礼道歉 张玉环接受法院道歉)记得收藏一下,以后访问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