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发声 被男老师性侵学生发声希望终止犯罪

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发声

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发声 四川男老师性侵十年间猥亵20多名男生 4月30日,一篇发表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的文章爆出四川省宜宾市高中老师梁岗十年间猥亵20多名男生。 据律师介绍

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发声

四川男老师性侵十年间猥亵20多名男生

4月30日,一篇发表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的文章爆出四川省宜宾市高中老师梁岗十年间猥亵20多名男生。

据律师介绍,这是我国首例男性教师大面积猥亵14周岁以上男性学生而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CGTN获得了和此案当中2名受害者交流的机会,了解到这种经历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发声

四川某中学男教师梁某被曝多年来性侵超过20名男学生,梁某被指利用其教师身份对班上男学生或曾经的男学生实施不同程度的性侵犯,部分学生受到侵害时处于未成年。其中一位被性侵学生,讲述其被性侵害经历。他表示,至今回忆起来仍然感到恶心,当时面对自己尊重的老师,那种身份落差很难说不。

2018年曾有受害学生报案并进入司法程序,梁某承认其行为但检察院因犯罪情节较轻未对其进行起诉。目前,多位受害学生陆续报案等待立案调查。

教师应该是示以美好,授以希望的可爱的人,不是给学生带来伤害与阴影的人渣,希望得到应有的处罚!

男生被性侵犯法吗?

犯法,不构成强奸罪,会构成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并不算是强奸罪。

别把“男性羞耻”当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关于“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的内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他人”没有排除男性。可是在现实中,男性遭遇了性骚扰、甚至被性侵,有多少人敢于寻求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男权”的社会,男性是不可能在“性”方面遭受和部分女性相同的不平等情况的。如果男性真的在“性”上遭受了骚扰和侵害,非但不会被同情,更会被一些人耻笑。

“受害者有罪论”是阻止受害者发声的重要因素,这种舆论论调也迫使受害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后不得不失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受到“性”方面的骚扰和侵害时,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应该享有作为受害者应拥有的基本保护。不过比起女性受害者的顾虑,男性受害者对待此类问题的担忧更深,既有基于自身作为男性这一特定身份的考虑,也有来自于寻找证据的困难。作为社会中被假设的强势一方,如果男性被性骚扰,甚至被性侵,那么他在既定的社交圈和特定场合都将成为一种“另类”。

传统观念里,一直认为女性在“性”方面受到的道德压力大于男性,可如果将设置条件定为“受到性骚扰”这一类的环境下,在遭受性骚扰后,虽然会有女性碍于世俗的目光不敢发声,但那只是少部分,换成男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则大多数的受害者都不愿去声张这些事,因为男性来自道德层面的压迫感更重,不愿意去承认自己是一个“受害者”,更不用提男性受害者是否会考虑通过某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各类平台搜索关于男性遭受性骚扰和性侵害的案例时,会发现从舆论导向的设置上就能看出社会对男性在这一问题上的关注是“失焦”的,严重缺乏相关调查数据和案例搜集,有些报告也较为久远。

客观看待问题,男性遭遇性骚扰、性侵害的几率和比例都应低于女性遭受此类问题的可能性,可这并不是我们忽视男性受害者权益的理由。

虽然女性受害者在舆论上发声会遭遇一些风险,但也无法抵挡社会上大量涌现的保护女性的声音。若是换成男性受害者在舆论上发声,相反只会遇到更加苛刻的舆论环境,“男性羞耻”既让很多男性受害者不敢发声,也让许多舆论旁观者发表的言论带来另一种对受害者的伤害。不论受害者是何性别,我们都应该要有一种保护受害者的共识,受害者也要有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共识。

宝,喜欢(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发声 被男老师性侵学生发声希望终止犯罪)记得收藏一下,以后访问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