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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浙大犯罪学生成绩单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近日,浙江大学对犯强奸罪的学生努某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引发关注。一名知情人士向封面新闻记者透露,努某某挂科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成绩单曝光

近日,浙江大学对犯强奸罪的学生努某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引发关注。一名知情人士向封面新闻记者透露,努某某挂科是常态,一份成绩单显示全专业128人,他累计排名126位。

网传努某曾晒博士女朋友朋友圈,该知情人士确认属实,“但他在玩游戏的时候,还在‘撩妹’。”7月20日晚,一条《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引发网友关注。

决定内容显示,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网传的一份说明显示,努某某所在学院于5月2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该生违纪处分意见。讨论后认为,努某某系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又因努某某来自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因此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这份情况说明也被网友认定是为努某某仅被予以“留校察看”的依据。7月21日下午2时,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浙江大学。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努某某同学的事情,校领导已经在开会重新研究,现在他所在部门还没有收到研究结果的反馈。学校作出处罚的标准和依据,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被留校察看怎么回事?处罚公告曝光后网友炸了

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大学生犯罪是否应当开除学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学生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注意,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什么意思呢?就是学校既可以开除,也可以不开除,决定权在学校。

再来看“留校察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处分呢?根据上述管理规定,留校察看是对学生纪律处分中仅次于开除学籍的处分,比留校察看更轻的处分还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然而这个处分记录要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公布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上。

上述处分决定的编号为浙大发本〔2020〕38号,落款为“浙江大学2020年7月14日”。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如果学生被判缓刑,应该“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那么为什么校方选择从轻处罚,“就轻不就重”?有关相关处罚决定,浙江大学此前给出的理由是,“考虑到努尔特巴特尔是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

浙江大学是国内一所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是无数学子向往的地方。

文件显示,涉事学生努XX系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本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

相关文件由学工部发出,即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布时间是7月17日。

澎湃新闻注意到,《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为: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被学校纪律处分,但处分明显偏轻或偏重,需要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的,撒销原处分,按本规定条款处理。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

网友爆料,努某在获刑且被处分后仍在朋友圈发布出游动态,被网友认为毫无悔意。

7月21日,因努某在获刑且被处分后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发布旅游动态等,被网友认为其毫无悔改之意,因此浙江大学仅留校察看的处理决定引发热议。

而且,据这位努某某同学的同学爆料,他最近似乎过得很开心,从被爆出的朋友圈截图上看,前他高调晒出和博士女朋友的毕业照,后有配图配字:“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生活那叫一个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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