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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遭下药女孩店员获奖3000元 店长回应保护遭熟人下药女顾客

解救遭下药女孩的店员获奖3000元

解救遭下药女孩的店员获奖3000元 解救遭下药女孩店员获奖3000元 7月15日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报“女顾客遭男伴‘下药 ’”事件,“下药”男子被刑拘。及时提醒涉事女生并换

解救遭下药女孩的店员获奖3000元

解救遭下药女孩店员获奖3000元

7月15日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报“女顾客遭男伴‘下药 ’”事件,“下药”男子被刑拘。及时提醒涉事女生并换走饮料使其免于受害的店员被奖励3000元。

15日晚,“被下药”的当事女子告诉记者,她感谢警方付出,接下来会继续配合警方调查,等待公正的处理结果。对于涉事男子,她“不会选择原谅”。

据南方都市报15日23:40发布的消息,深圳福田星河cocopark商场发出表扬信称,微博热搜话题“水杯遭熟人下药被好心店员所救”事件发生地点系商场内的“温野菜”。商场方对该店店铺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奖励该员工3000元人民币,同时授予温野菜“见义勇为好店铺”荣誉称号。

该报道称,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商场的做法有利于引导和表彰正能量的行为,而此次事件既为人们敲响了警钟,也给社会带来了正确的价值导向。他指出,除了见义勇为的店员,此事中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当事女生和主动作为的警方,都为驱除社会冷漠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天这个社会要怎样见义勇为?

侠肝义胆不应被指责

不会游泳却下水救人并非首例,其中不乏见义勇为者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知其不可而为之,这种侠肝义胆的精神让人肃然起敬。不过,每每发生类似事件,也总有人站出来充当“事后诸葛亮”,指责救人者太过莽撞,不考虑是否具备相应的救助能力,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与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冲动”相比,这些旁观者表现得足够“理性”,但理性过了头就是冷血。诚然,我们一直在呼吁“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不过,在危急关头,救人心切的冲动往往会盖过明哲保身的理性。前不久,陕西西安市民王红军不会游泳,却跳进水库勇救一名轻生男子。他在事后接受采访时坦言,“一条生命在自己眼前即将消失,那种煎熬是每个有良知的人都无法承受的”。一席话道出了众多见义勇为者的心声。

见义勇为永远与风险相伴。如果一定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或许只有袖手旁观,把落水者的命运交给上天。然而,人毕竟是有情感的动物,正是舍己救人的人间大爱,唱响了一曲曲见义勇为的赞歌,正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无畏精神,成就了见义勇为者的崇高与伟大。

不可鼓励盲目的“勇为”

见义勇为应当得到认可和肯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倡导一种更理性、更人性的见义勇为观。换句话说,见义勇为和珍惜生命本身并没有内在冲突。

肯定其高尚精神,但不能回避其施救方式的盲目性;授予荣誉称号,但不能片面地宣传这种不计后果的施救方式。长期以来,在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护上,社会过多强调了“激励”,而恰恰忽视了另一个最核心的内容——“保护”。不管冒多大风险、付出多大代价,只要是见义勇为,就理所当然地获得鼓励和荣誉,至于风险和代价都可以忽略不计。在这种传统的见义勇为观念下,救人者与被救者双双遇难的悲剧时有发生。

生命权大于一切,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施救方式,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且应通过媒体引导普及开来。社会需要的是理性的、人性的见义勇为,而不是盲目的、不顾条件的见义勇为。把见义勇为和珍惜生命当成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走不出这个怪圈,再激烈的争议也只能远离真理。

要英雄,更要活的英雄

无论公众如何争议,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即舍身救人的李本超是值得敬佩的英雄。因此,相信每个人都会支持其当选“安徽好人”,这既能告慰英雄的在天之灵,也能弘扬社会正能量。然而,不少人肯定李本超的精神,却并不赞成其贸然施救的做法。

这不表示这个时代不需要英雄,而是公众不愿看到英雄牺牲,更希望英雄平安、健康。这种对见义勇为的态度变化,折射出社会理性价值的回归与人本理念的提升。过去,我们常以道德问题取代技术问题,在对全体社会成员见义勇为的呼吁中忽视了个体救助能力的实际差异。因此,社会整体表现为对高风险见义勇为行为的过度推崇,及对理性救助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见义勇为不仅需要一腔热血,更需要相应技能。我们不能盲目鼓励人们去做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更不应强人所难、求全责备;救人者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这应是见义勇为的基本常识与价值底线。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既然见义勇为的初衷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那么每一个救人者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此前报道:

“女顾客遭男伴‘下药’ ”事件最新通报:嫌疑男子被刑拘

“女顾客疑遭男伴‘下药’ ”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在前期多方侦查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于近日将嫌疑男子赵某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福田派出所接事主朱某报警称:2020年7月4日晚,其在一自助餐厅与一男子就餐时,被餐厅员工告知饮品内被该男子倒入白色粉末,情况可疑。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于7月14日17时许,将嫌疑男子赵某抓获并带回调查。

经查,嫌疑人赵某 男,23岁与事主朱某 女,22岁通过社交活动认识,后双方多通过网络工具交流,偶尔见面。7月4日,赵某邀请朱某在深聚餐。期间,赵某趁朱某离开餐桌时,向其饮用的水杯内投放白色粉末 据赵某称其在国外留学时购买,试图让朱某饮用,寻求刺激。此举被餐厅员工发现后及时将水杯换走,并告知了朱某。后朱某向警方报案。7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福田警方已依法对涉嫌强奸的嫌疑男子赵某刑事拘留。

警方在加大治安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对该案中挺身而出、密切协作,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餐厅员工表示赞赏,感谢他们为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作出努力。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2020年7月15日

事件回顾

深圳女生遭同行男生下药

7月11日下午,网友爆料称在深圳某自助餐厅内,“一女生被男生下药,性侵未遂”。

12日下午5点半,一微博网友发表微博表示自己是该事件受害当事人。

据该网友在微博中介绍,今年7月4日赵某约其在深圳某餐厅见面,她在独自去饮料区时被店员告知,同桌男生在其离开的时候将一包白色粉末倒进了她喝水的杯子。

当事人表示,在她得知情况前,那杯水已被店员以帮忙续杯为由收走,并保留在后厨。

据她介绍,7月10日她在朋友圈发文曝光此事后,赵某多次打来电话并在微信上认错,他承认该药是从美国购买,是一种“女性用缓解性冷淡药物”,“本为女友购买”,自己出于“猎奇的心理”、“想看看是什么效果”,于是对当事人下药。

据当事人提供的消息截图显示,在微信上赵某表示“万分抱歉”、“愿做出任何赔偿”。

13日上午,记者来到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附近的网传事发地自助餐厅,店长王先生介绍此事的确发生在餐厅内,帮助当事人避免受害的店员目前正在协助警方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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