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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老年公寓发生命案 内蒙古发生命案致3死嫌犯81岁

赤峰老年公寓发生命案

赤峰老年公寓发生命案 赤峰一老年公寓发生命案,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7月9日23时20分许,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悦心老年公寓 民营发生一起命案,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

赤峰老年公寓发生命案

赤峰一老年公寓发生命案,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7月9日23时20分许,赤峰市红山区桥北悦心老年公寓 民营发生一起命案,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伤者中1人抢救无效于10日5时许死亡,其余4人生命体征平稳。嫌疑人王某某 男,81岁,已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善后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故意伤人致死怎么判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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