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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下半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50城公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了缴费基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逾50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下半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50城公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了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专家表示,缴费基数的上调表明制度受到大众欢迎,但投资效率低下,统筹层次偏低等缺陷制约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改革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8日,全国已有广州、天津、重庆、昆明、石家庄、乌鲁木齐、南昌、南宁、合肥、青岛、海口、三亚等53个城市发布了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方案。

在这些城市中,49个城市上调了缴费基数的上限,其中,三沙市上调幅度最大,高达4245元;其次分别是泰州市和昆明市,上调幅度分别为3500元和3453元。此外,天津和澄迈的缴费基数上限与去年持平,而东方与黄石则出现了156元和17元的下调。

在缴费基数下限方面,53个城市中有33个城市与去年持平,其他大多数城市出现了不足200元的小幅上调。唐山、保定、泉州上调幅度最大,分别达到540元、250元、220元。

49城上调缴费基数上限,最高4245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目前至少已有53个城市公布了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方案。

这些城市包括:重庆、扬州、昆明、石家庄、乌鲁木齐、吉林、泰州、温州、内江、南昌、南宁、泉州、桂林、广州、许昌、天津、唐山、黄山、长春、南宁、合肥、青岛、海口、三亚、三沙、儋州、琼海、文昌、万宁、东方、五指山、乐东、澄迈、临高、日照、威海、保定、邯郸、巴中、黄石、廊坊、菏泽、莆田、淮北、曲靖、三明、萍乡、龙岩、济宁、惠州、信阳、梧州。

多城上调存缴基数上限

日前,深圳市发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2019年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存缴基数不得超过2019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1938元,2019年为27927元,上调幅度高达4011元,下限则与2019年相同,为2200元。

除深圳外,海南省三沙市存缴基数上限上调幅度也超过4000元。2020年三沙市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5596元,相较2019年的21351元上调4245元,为目前城市中最大调升额。多数城市上调额度在1000元-2500元之间,存缴基数上限普遍按照上一年度该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计算。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上调缴费基数上限表明该地区去年全年的平均工资在上升。而大多数城市仅对存缴基数上限做出上调、下限则保持不变也表明,老百姓和地方政府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喜欢和认可。“尽管在疫情期间,老百姓的收入受到了明显的影响,但住房公积金存缴上限仍出现了上调,充分证明老百姓对于这一制度的青睐。”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也表示,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城镇职工的一项社会保障福利,具有住房保障和补充养老的双重功能,但不可否认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非常明显的缺陷和矛盾,亟待解决。

加快改革步伐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使命并未完结,应继续保留。”郑秉文说道,“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来说,这个制度还有存在的价值。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应在改革中逐渐解决,而不应因噎废食。”

在改革重点方面,郑秉文认为,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存在的最大问题有两个:一是投资手段单一,银行存款收益率太低,面临严峻的贬值风险,账户缴存资金逐年缩水已是“肉眼可见”。

二是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统筹层次太低,资金分散地方,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扩容。他进一步说道,统筹层次太低导致贷款率高的地区和低的地区之间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结余资金,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资金管理层次太低和地区割据降低了结余资金的运用效率。

除了投资收益低以外,董登新表示,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而言,没有保值增值的功能,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收益不归个人账户所有,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大缺陷。

董登新还表示,在社保降费、企业减负的大背景下,为了提高社会保障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必要对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进行制度整合,将“三金”合并为“强制公积金”,统一强制执行,有利于广覆盖、均贫富,这更有利于制度设计的公平、效率与可持续性。他认为,只有“三金合一”,才能打造高起点的“强制公积金”,从而形成兼顾住房保障与养老保障双重功能的补充保障制度。

未增小企业负担,33城缴存基数下限与去年持平

疫情期间,上调公积金上限可能会增加部分企业的公积金负担。事实上,今年以来,基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考虑,社会上一度存在公积金存废之争的争论。

不过,郑秉文强调,当前中国的公积金已经成为劳动报酬收入的一部分,企业会根据其与员工的集体谈判确定合适的缴存比例,这是一个基于市场博弈自然形成的企业负担。企业不能借此来降低员工的报酬收入,否则将会降低岗位的吸引力。事实上,很多大型企业有更大的能力来应对这部分高收入群体的公积金成本上升。

他指出,今年各地的公积金调整方案中,大多数地方的缴存基数下限与去年是持平的,这意味着大量中小微企业的公积金成本并未明显上升。而相较大型企业而言,这些企业在公积金成本上的敏感度也要更高一些。

比如,尽管上述大型企业高管的公积金成本每月上升了828元,但对于同样位于昆明的一家中小企业而言,2020年每名员工的公积金负担与去年持平,均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的10%,即167元。疫情之下,维持公积金成本不上升,对于这类企业的生存或许至关重要。

据记者梳理,在公布公积金调整方案的53个城市中,33个城市选择不上调今年缴存基数的下限,它们分别是三沙、泰州、昆明、广州、济宁、日照、重庆、临高、乐东、琼海、海口、三亚、菏泽、南昌、儋州、万宁、扬州、淮北、许昌、内江、合肥、乌鲁木齐、萍乡、威海、五指山、信阳、巴中、文昌、黄山、天津、澄迈、东方、黄石。

而南宁、温州、莆田、龙岩、青岛、三明、南宁、廊坊、泉州、桂林、梧州、邯郸、唐山、石家庄、吉林、保定等地略微上调了缴存基数的下限,其幅度大多在200元以内。

郑秉文表示,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一般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准,今年很多地方没有上调这一下限,这说明今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未做上浮,或上浮并不明显。

记者梳理的今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印证了这一点:目前国内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大都在1500-2000元之间,其中超过2000元的地区包括七个,其中,上海为2480元/月,北京、深圳是2200元/月,广东为2100元/月,天津为2050元/月,江苏为2020元/月,浙江为2010元/月。

此外,山东为1910元/月,河北、河南为1900元/月,新疆为1820元/月,辽宁、广西为1810元/月,福建、陕西、重庆为1800元/月,贵州省为1790元/月,吉林、四川为1780元/月,内蒙古为1760元/月,湖北为1750元/月,山西、湖南、青海为1700元/月,黑龙江、江西为1680元/月,海南、云南为1670元/月,宁夏为1660元/月,西藏为1650元/月,甘肃为1620元/月,安徽为1550元/月。

郑秉文指出,事实上,近年来围绕是否应上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很大的争议,反对者认为,工资水平应由劳资双方谈判达成,而不应由政府设定最低工资标准,而这一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宏观经济以及就业到底是有利还是有弊,仍有待研究。

“在今年疫情冲击之下,大多数地方选择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负担,也有利于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就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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