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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 山东校长11岁儿子领工资

山东校长11岁儿子领工资

山东校长11岁儿子领工资 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 7月2日,山东菏泽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一事引发热议。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

山东校长11岁儿子领工资

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

7月2日,山东菏泽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一事引发热议。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山东菏泽一校长为儿子伪造档案,冒名顶替退伍军人参加公职,11岁开始领国家工资。被顶替者张健1997年退伍回到入伍所在地,1999年被分配到了牡丹区林业局,但林业局一直不让他去上班,直到2005年才由林业局介绍信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

自称当事人的张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1997年自己退伍回到入伍所在地,1999年被分配到了牡丹区林业局,结果没想到,对方一直不让他去上班,直到2005年才由林业局介绍信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经人打听后张健却得知,自己没上班的几年间“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

张健表示,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随后,自己多方寻求说法,都不满意。

从其发布的图片来看,同样一张照片,“邱之豪”摇身一变成为了“张健”。

山东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入公职调查结果

经研究决定,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被举报人邱之豪 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其子谋取人事利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 冒名张健给予除名;

对被举报人邱之豪 冒名张健调入时负有责任的时任牡丹区安监局局长李凡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 冒名张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审核把关不严的牡丹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朱素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 冒名张健违规办理户口补录、迁移和姓名变更的原沙土派出所户籍民警高玉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媒体报道,对此,牡丹区应急管理回应称,冒名者邱之豪已因谋取不正当岗位被“除名”开除公职。

另外,其父亲也已被免去校长职务,并受到党纪处分。

ZAKER南京评论员桃鹿深评价此次事件

对于顶替者来说,这个公职本就不属于他,这样的处分并没使之失去什么。偷了别人的人生,不能一句“开除”就一笔勾销。在“冒名顶替”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顶替者们或许仍觉得,铤而走险的“收益”是有可能超过“成本”的。

“作恶背后”的链条不被斩断,惩罚如无震慑力,还会有下一个冒名顶替者。

冒名顶替事件“批量”曝光,无论是顶替者,还是操办者,“一个都不能少”,都必须从严从重惩处。

顶替者除了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应该为受害者的损失买单,进行有价赔偿。这个经济补偿包括侵犯其姓名权,窃取他人劳动成果,冒用他人之名及资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收入都应进行赔偿。经济赔偿也许不能完全杜绝“顶替者”的再出现,但至少能提高违法成本。

只有形成震慑效应,才能让后来者明白“伸手必被抓”,让心存歹念者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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