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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广州餐馆无最低消费

广州餐馆无最低消费

广州餐馆无最低消费 广州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10 月 28 日,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

广州餐馆无最低消费

广州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10 月 28 日,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违者最高罚款 1 万元。

另外,条例还规定网络直播者不得采用假吃、催吐、猎奇等方式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规则,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涉及餐饮浪费的直播行为。网络直播平台未及时制止的,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餐饮网络直播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不同分量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标识标牌;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或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餐馆无最低消费

10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

《条例》明确禁止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额,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要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捐赠均需明确标示,对于校内配餐,《条例》要求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

餐饮商家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条例》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

2、在餐饮服务场所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醒目标识标牌;

3、对服务人员进行点菜培训,在菜单上标注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餐品份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4、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提醒消费者适度点餐,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的,主动进行提醒劝告;

5、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

6、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配备卫生环保的餐盒、餐袋等工具,提供打包服务;

7、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互联网餐饮平台提供餐饮服务,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餐品名称、份量、口味、建议用餐人数等信息。

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或者拒绝提供打包服务 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经营者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经营者违规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需显著标示

《条例》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

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或者捐赠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当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不得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也不得以改换包装等方式重新出售

校内配餐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

《条例》还要求采用校内配餐供餐的学校以及向学生集中配餐供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的套餐选择,小份套餐价格在整份套餐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核减后确定,两种规格套餐的主食均应保证供应。

广州立法反对餐饮浪费

10月27日提交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强调了国家机关等在反餐饮浪费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增强条理刚性增强了惩罚力度,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网络吃播等各主体的行为加以明确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公职人员起示范带动作用

为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等在反餐饮浪费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规定,遵守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用餐标准,如若餐饮浪费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而公职人员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草案规定每年八月第一周为广州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应将反餐饮浪费纳入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的内容。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草案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反餐饮浪费中的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在餐饮服务场所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等醒目标识标牌;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提醒消费者适度点餐,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的,主动进行提醒劝告;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草案规定,未张贴或者摆放标识标牌、误导诱导过量点餐、拒绝提供打包服务、设置最低消费额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草案为减少学生在校用餐浪费,明确校内和校外不同配餐供餐方式的主体及其责任,规定采用校内配餐供餐的学校以及向学生集中配餐供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的套餐选择。

关于网络吃播这一主体,草案明确规定了美食网络直播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得采用假吃、催吐、猎奇等方式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如若违反者,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最低消费的条款合法吗

【案例】

张某和朋友胡某到某饭店就餐,结账时饭店老板告知其二人的消费尚未达到餐厅的最低消费标准二百元,需要按最低消费二百元收取,那么最低消费的要求合法吗?消费者遇到商家最低消费应该怎么办

【用案说法】

最低消费的要求不合法。

该饭店单方面制定这样的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遇到最低消费要求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伸栽协议提请仲栽机构伸栽;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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