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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案真正的凶手现在还逍遥法外

张志超领取332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领取332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2020年10月19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表示,张志超将于10月20日上午,前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字领取国家赔偿金。这

张志超领取332万国家赔偿

张志超将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2020年10月19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表示,张志超将于10月20日上午,前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字领取国家赔偿金。这332万元国家赔偿中,包括188.9万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约133万精神损害赔偿金。

对此,张志超予以证实,“我觉得谁也不会用自己15年的青春来换这些赔偿,这些赔偿也弥补不了我这15年失去的自由和遭受的屈辱与痛苦。”

张志超表示,从今年6月份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至今已过去四个多月了,中间有过一次延期,也和临沂中院法官有过见面协商,最终商定赔偿金额是332万元。

张志超案详情始末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高一学生高宁 化名,在入校后与同伴分开失踪。约一个月后,高宁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三层西侧一间停用的厕所内被发现,经法医鉴定,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某振和王某波等人证词,警方认为高一学生、时年16岁的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被以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因犯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张志超在服刑期间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申诉被屡次驳回后,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被告人张某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

经过六次延期之后,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涉奸杀案再审一案在淄博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山东省检察院在庭审中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撤销此前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此后在6月1日,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枫接受张志超的委托,正式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申请国家赔偿总计788.9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600万元。

最终,张志超将获得332万元国家赔偿,他表示将会把赔偿款交给母亲保管,“因为它不仅仅是对我的一个人补偿,更是对我母亲这么多年遭受伤害委屈的补偿,也是对她的一个保障”。对于下一步的打算,张志超明确表示,希望追究当年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同时,张志超在向法院递交的亲笔信中写道,“从少年到青年,人生中最宝贵和美好的时间,我全部是在监狱里度过。如果这场灾难,我已经完成了学业,考上一所大学,或者学了一门技术,有了谋生的能力。”

出狱半年后身体仍消瘦,正学习如何开网店

6月1日,在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时,张志超同时在向法院递交的亲笔信中写道,“从少年到青年,人生中最宝贵和美好的时间,我全部是在监狱里度过。如果这场灾难,我已经完成了学业,考上一所大学,或者学了一门技术,有了谋生的能力。”

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张志超出狱之后身心状况不太好,胸椎有些变形,还是像刚出狱的时候一样瘦。

6月9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告诉南都记者,在无罪释放半年后,张志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仍不算太好。李逊表示,“这个案件对他的影响还是非常大。我们和他沟通时,都尽量聊些轻松的话题。”李逊透露,在张志超亲朋和他的建议下,张志超目前“对服装销售有一点兴趣,正在尝试学习如何开网店。”

称曾遭遇逼供、诱供

继张志超向法院提起788万元国家赔偿申请之后,同案人王广超近日也向法院提起307万元国家赔偿申请。

王广超还是未成年时就入狱了,因此也没能上大学,没有接受到更好的教育,致使个人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偏低,找不到好的工作,只能是靠拼体力打工维生。因此,他在申请赔偿中提出了“因误判有罪而致使其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报酬的获得有一定损失”,按每月损失5000元计算,此项申请为84万元。

该案中被认定犯有包庇罪的王广超如今在宁波以开货车为生。他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直到现在仍会经常想起当年被判包庇罪的经过,“对这个案子我本来是放弃了的,没想到这么多年后还会重审,能有一个还我清白的机会。 这些年每当看到有冤假错案的报道都会联想到自己,我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被抓进去的是我。”

王广超称,张志超案对他的人生轨迹产生了转折性的影响,自己跟张志超从上初三开始认识,起初关系一般,直到上了高中被分到一个班关系才好起来。

谈及案发当天的情况,王广超称自己根本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上学那时就是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案发当天有升旗仪式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口供是在警方传讯过程中被打后才编出来的,被传讯的也不只我一个人,更不清楚法院为什么会根据我的口供认定我犯有包庇罪。”

王广超将多年压抑在心底的话,用书信的形式转交给承办国家赔偿的法官。王广超在信中称,自己根本无罪,曾遭遇持续刑讯逼供、诱供,如果自己没有被冤枉,会按部就班地读大学,然后找一个企业工作、生活,而现在只能在一家小型私人企业里做货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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