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育儿假具体什么时候全国推行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9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有条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9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产休假政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2019年6月,湖北省卫健委把咸宁市确定为全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也是全省唯一市级示范试点单位。

据咸宁市卫健委2019年对市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展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20-40岁育龄妇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要1个孩子的主要原因中,无人照顾孩子占比60.43%;在照护服务需求上,60.07%的人认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婴幼儿托育这项服务,如果有条件,86.24%的人会选择把孩子送到单位的托育机构。

群众对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针对婴幼儿家庭养育无人照料的问题,《方案》提出实行“育儿假”,即在落实已有的产休假政策基础上,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方案》还确定了咸宁市探索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一、家庭养育型,从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出台支持家庭养育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家庭养育。

二、政府引导型,各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引导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托育服务,重点支持建设能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

三、单位福利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形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四、社会创办型,利用出台的各项保障措施,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引导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行为自建托幼机构。

五、托幼一体型,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设2-3岁婴幼儿托班,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补贴政策,可以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者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辖区内托育服务机构发展。未夯实人才基础,《方案》还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 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保育员、育婴员等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全国多地出台“育儿假”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除咸宁外,不少地区的“育儿假”现已应运而生。

辽宁: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今年7月,《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 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 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并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办法 草案》提出,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纳入妇女发展规划。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订立劳动 聘用合同,并书面告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与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不得在劳动 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福利待遇,限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 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大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

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的规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

广东:积极探索试行育儿假、产休假

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福建: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3月20日,《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由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新增“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假期98天”等内容,并明确“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妇科检查的健康体检,三十五周岁以上女职工应当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宁夏: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0至3周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规定女职工比例较高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为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便利。

育儿假具体声什么时候全国推行

共同育儿假目前尚未在全国实行,目前福建、宁夏都有10天育儿假、江西择优不少于5天的育儿假。

哪些人可以申请育儿假?

1.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

2.子女年龄在3周岁以内。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育儿假。

育儿假是强制实行的吗?

虽然育儿假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依旧不是强制性的,政府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10天的育儿假。

比如《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不过目前育儿假已经入法,相信很快就会普及开来。

育儿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关于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各省实施的条例汇总并未有明确的计算规定,发放权应该在用人单位。不过,星火君倒觉得,育儿假工资的确认,是育儿假实施的关键。

育儿假详情介绍

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休育儿假的不只是准妈妈,也包括准爸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德国三分之一的父亲选择在孩子出生一年内休"育儿假",而且趋势大幅增加。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试行育儿假。

德国

自2007年开始,德国新生儿家庭可向德国政府申请领取每月最多1800欧元 约合人民币12700元的“父母金” Elterngeld,可连续领取最多14个月。获得多少父母金要根据家庭情况及父母职业和薪酬的不同区别对待。无业、失业或低保家庭也可获得父母金,每月至少可领取300欧元 约合人民币2100元。根据父母金2007年的相关规定,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要想获得14个月的父母金,其前提是父亲在孩子出生后的14个月里也必须休至少两个月的“育儿假”。这也意味着,母亲最多可领取12个月的父母金,还有两个月父亲必须不去上班,在家照看孩子。否则就拿不到剩余两个月的父母金。当然,父亲可以选择14个月中的任意两个月休假。这期间,母亲可以选择重回工作岗位。

法国

根据法国《劳动法》规定,所有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经公司工作了1年以上的家长都有权利请育儿假。育儿假不一定是全假,也可以是半天上班、半天上学的半假方式。《劳动法》规定,请育儿假的家长,工作时间至少比原来缩短1/5。请假的时间不能超过1年,可以申请2次延长,直到孩子3岁为止。

宝,喜欢(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至孩子1岁 育儿假具体什么时候全国推行)记得收藏一下,以后访问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