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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6月10日,因为猥亵杀人,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在上午10点,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执行,第一枪呼格吉勒图躲了一下,没有死,然后又被补了一枪,太阳穴一枪,后脑勺一枪,一个18岁的男孩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在枪下,在火葬场处理后事的时候,呼格吉勒图的右眼始终难以闭上。

18岁的呼格吉勒图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是在上班,在三班倒出事那天,那天他们上的是中班,从下午15:00上到凌晨下班,到晚上19:00的时候,两人约好去吃晚饭,一人喝了2两白酒,按照单位规定,吃饭时是不能喝酒的,两个人吃完饭到烟厂门口停了下来,工友说身上有酒味,让呼格吉勒图买几个泡泡糖解解酒味。时间不长,大概10分钟左右,呼格给了工友闫峰几块泡泡糖,然后就回了车间。过了不大一会,呼格又回来了,回来叫工友闫峰跟他出去,呼格说出事了。

呼格吉勒图带着闫峰来到了内蒙古第一毛纺厂宿舍区,57栋楼旁的一个旱厕。

吃完晚饭大约是晚上8点多了,呼格吉勒图突然想起来自己忘带家里的钥匙了,于是就决定回家拿。回家的路上路过那个公共厕所,呼格吉勒图快靠近公厕的时候,就听到里边传来女人的呼救声。呼格吉勒图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但他没敢轻举妄动,而是返回了卷烟厂,叫上闫峰一起去看个究竟。两人一起来到公厕门口,他俩先是向里边呼喊,但是并没有得到回应,于是他们拿着打火机在女厕门外探头一看,便看到了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呼格吉勒图当即决定要去报案,但是被闫峰阻止,闫峰害怕被警察认为是凶手抓起来,说都说不清,年纪轻轻的呼格吉勒图单纯而善良,最终说服闫峰陪他来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报警。而当时负责处理这个案件的是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

呼格吉勒图家和工厂及案发现场距离

警方赶到现场后进行侦查,却将报案人呼格吉勒图当做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当时提出呼格吉勒图的有罪认证,就是他是如何发现女厕所里面的尸体?虽然当时呼格吉勒图再三强调,自己是在男厕所如厕时听见了隔壁的声音才去查看情况,但是警方对于这一观点并不认同。

警方推测呼格吉勒图在撒谎没有经过进一步的DNA检测,没有经过详细调查,没有拿出关键性证据,在调查过程中疑似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在4月11日,也就是案件发生两天后,呼格吉勒图突然做出了有罪供述,承认自己在女厕所企图对受害人实施猥亵,并最终掐住其脖子导致死亡。

呼格吉勒图的供词

然而呼格吉勒图的证词是熬了48小时之后才得到的,当时1996年,正是打黑除恶严厉的一年。

48小时之后得到的供词

最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均认定呼格吉勒图所犯的犯罪事实是:1996年4月9日晚8时 40分许,呼格吉勒图酒后窜至呼市新城区诺和木勒大街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后,探遂闯入女厕所内,对杨某某采用威胁、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其拖到隔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后听到外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某某因其扼颈窒息而当场死亡。

呼格吉勒图的哥哥

令人心酸的一句话在案件仍有疑点的情况下,检方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对呼格吉勒图提起公诉,提交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物证检验报告、尸体检验报告以及现场勘验笔录”。庭审只用了一个小时,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还没来得及听控辩双方和法官说了什么,就结束了,休庭了3、4分钟,出来就判了死刑。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

法官问呼格吉勒上诉吗,呼格吉勒说上诉,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回忆说自己儿子说的那句话非常亮,自己心想儿子是被冤枉的。13天后,内蒙古高级法院审判下达,维持原判,就这样,在不到61天后,呼格吉勒图的死亡判决结果下达,并且在5天后执行了枪决。在1996年,严打就是从重从快。

维持原判

呼格吉勒图的路走到了尽头,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只能在梦里才能见到自己的儿子,自己儿子还是小时候的模样...

1996年随着严打的结束,《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无罪推定,重证据,轻口供等司法原则被写入了法律。法律体系完善之后之后,对司法人人员的搜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的要求就提高了。

9年过去了,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一直不相信自己儿子是杀人犯,在2005年,在内蒙古多个地区流窜作案的连环强奸杀人凶手赵志红被抓捕归案。在审问期间,他承认作案21起、奸杀9名女子的事实,其中交代的第二笔犯罪事实就是“4·9”案件,也就是凶手被认定为是呼格吉勒图的案件。当时处理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冯志明坚持认为案件没有处理错误,凶手确实就是呼格吉勒图,认为赵志红存在造假现象,并违规提审了赵志红。

赵志红

案件存在很多疑点

疑点1:神秘失踪的精液

在4•09案的诸多证据中,警方提取了受害者体内的凶手所留精斑。但警方并没有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斑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当2005年赵志红供述了自己是“4•09”案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又莫名丢失。

疑点2:“铁证”血样究竟何来?

一位在“4•09”女尸案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表示,他勘验了案发现场,现场比较简单,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因不是具体经办人,他没再过问此案。但案发后不久一天晚上,他在公安局加班,听到局长在办公室大声喊隔壁的办案民警,让他们去剪呼格吉勒图的指甲,当时就不理解,因为现场勘查没发现受害者身上哪块破了。

这位警察之后从当地媒体上看到了有关呼格吉勒图指甲的文字。经查实,该报道刊登在1996年4月20日的当地晚报上:“为了证实呼格吉勒图交代的真实性,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他的指缝污垢采样,进行理化检验。市公安局技术室和内蒙古公安厅进行了严格的科学的鉴定。最后证明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这位警察介绍,这是呼格吉勒图案不多的“铁证”之一。但他说,自己当初就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受害者身上有伤口、或者破损的地方。

呼和浩特晚报刊登侦破记

疑点3:笔供真的“供认不讳”了吗?

呼格吉勒图被抓后,当地媒体以公安机关为单一消息来源的报道中均称,呼格吉勒图其对案件“供认不讳”。

1996年的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被询问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时被执行枪决的呼格吉勒图。

从时间上,1996年的5月7日应当是呼格吉勒图所涉嫌的“四九”女尸案,经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的一周后。

在这份共计7页、1500字的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

在叙述“当晚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做了如下陈述:“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

笔录显示,询问人对呼格吉勒图使用了“你胡说”等语言。显然,这份笔录并未引起检察机构的重视。而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检察官指控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

第一份内参2005年11月23日,汤计根据采访内容写了第一份内参,题为《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很快,这篇报道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也于2006年3月初,成立了“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2006年10月底,呼和浩特市中院突然开始审理赵志红案,但是因涉及隐私并没有对外公开。当时公诉机关审理关于赵志红的10起案件中,只审理了其中的9起,将毛纺织厂的命案漏下。这一现象引发了媒体的注意,经过媒体报道,舆论发酵。迫于外部压力,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庭审结束后,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突然递出一份《偿命申请书》,再次交待,1996年他曾在赛罕区公厕内强奸杀害了一名年轻女子。这也被汤计成为“加急”的“偿命申请书”。

对赵志红进行测谎

第二份内参

在复查中,公安机关认为当年的呼格案弄错了,公诉机关也认为当年起诉呼格案凶手的证据不足,但法院认为没有新的物证,仅凭赵志红的口供不能启动再审程序。这个案子是秘密开庭的,但很多干警给我通气,警察信仰的就是法律,对就对、错就错。于是,我赶紧写了第二份内参,题目为《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

汤计赵志红在看守所写了偿命申请书,想邮寄给检察院,看守所有个警察担心这个申请书到不了高层或丢失,一定要亲手交给汤计。到汤计办公室后,那位警察给汤计看了工作证,说了这个事,把(偿命申请书)复印件交给我。然后,他就像完成一项使命一样,掉头就走。汤计当时特别感动,这个警察的责任心,他的法治精神和正义,令汤计非常震撼。

当年12月20日,(偿命申请书)一字不改,写了一篇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到北京。汤计说我们以前没这么发东西的,值班副总、分管业务的副社长、社长,一字不动发到北京总社,走的“加急”通道,总社又经过多关审核,但没一个领导说“毙了”。

内参第三份内参呼和浩特市中院有关人士说,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没有犯罪物证,不能认定“4·09”案件的真凶就是赵志红,那也就不存在呼格吉勒图案的错判问题。汤计心里着急,这不是故意设障吗?事实上,在呼格吉勒图案上,赵志红是不是真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当时办案的事实是否准确?证据是否扎实充足?如果不是,那就应该疑罪从无嘛。2007年初,汤计把呼格案的相关材料梳理一遍,第3次写了内参,共两篇文章。一篇是《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另一篇是《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

第四份内参汤计把公检法三方的意见都摆出来,领导也不傻,几方一比对,能明白问题出在哪儿。一转眼到了2008年,最大的问题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政法委、公检法几乎都换人了,新来的领导谁会积极协调这事?汤计与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长邢宝玉聊过后,针对法院程序提出跨省区异地审理。2007年11月28日,《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这是第四份内参。第五份内参一直到2011年1月,胡毅峰被任命为内蒙古高院院长,汤计觉得时机到了。他之前在政法委就一直关心这案子。当时汤计就想,换一个角度吧,让社内做了一个电视片在优酷上播出,反响很大,接着其他媒体又跟进。社会反响热烈,2011年5月5日,汤计又写了一篇内参,《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这个内参引起最高院领导重视,批示下来,内蒙古高院组建了一个复查小组。2013年初,内蒙古高院内部启动复查呼格案,结论认定呼格案原审判决证据不足,并上报自治区党委。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上报了最高院。胡毅峰很积极,法院内部先前的消极因素被禁止介入,案子因而推动很快。但当重启这事真正来临,那天汤计一下失控了,汤计和他们老两口全哭了,他俩抱着汤计,汤计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大喜大悲。那天离开他家时,老李两次上来拥抱汤计,他嘴拙,也不会说啥。经再次审理,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决定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家人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终于,持续了这么长时间后,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但是这位见义勇为少年的时间,却永远停留在了18岁。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虽然历经悲伤与磨难,但是最终终于沉冤得雪,帮呼格吉勒图洗清冤屈。

对于赵志红来说,身上背负的人名不仅仅有自己谋杀的9人,更有呼格吉勒图这个无辜少年的人命。

还好,正义没有迟到,在无数次的抗争审查后,呼格吉勒图身上受到的诬陷与抹黑终于洗白,真相水落石出,相关人员受到了惩罚,这也算是对于冤死的呼格吉勒图一丝丝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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