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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奇案)海州命案

(明清奇案)海州命案

法律讲堂

(明清奇案)海州命案

海州连环案

今天讲述一桩发生在十九世纪中国的连环案件,它情节曲折离奇,案件一波三折,虽最终告破但结局仍令人唏嘘不已。

1804(清朝)年的江苏省海州(今天的连云港市)的北门外住着一位叫李源的男性。他父母双亡,其有一位妹妹叫李氏,李氏嫁给南街的王忠,但不幸的是王忠早死,李氏守寡并与两个女儿相依为命,母女三人日子过得十分贫穷还经常受辱,大的孩子叫金姐年方16岁貌美如花,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小的孩子叫银姐,年仅十岁。金姐长的美丽标致,常有人来偷窥,有些人会用言语调戏,粗俗的甚至动手动脚。不堪忍受下,李氏将金姐送到哥哥家让其照护。

作为哥哥,李源时常看望并接济妹妹与外甥女。一天他带着十几斤粮食来看望妹妹。李源知道妹妹是个勤劳的人,靠给别人洗衣服赚点小钱,总是从早忙到。李源来到妹妹院外发现外门紧闭,敲门时妹妹却没有来迎,这是很反常的。一种不祥的预感萦绕在李源脑海中。在当时通讯工具不发达,无法得知院中情况,担心中将南街的保长找来,保长带着保丁将大门弄开,一行人进入院中。

只见院中鲜血淋漓,院内大门敞开,进入厢房后发现,两具女尸死在炕上且头颅缺失。李源一时情绪激动昏死过去,后被保长救醒。李源醒后说:“昨天我还同妹妹一起,金姐才刚来我家。妹妹一家生活艰难,如今却又遭此横祸, 我竟与她们阴阳两隔。”在保长的劝慰下一行人来到知州报案。

当时的知州是唐仲冕。问询此案火速带着仵作衙役去现场勘验。只见是个临街小院,院中有三件青砖瓦房(一明两暗)。中间是灶间,两边各有一厢房。案发现场在东厢房,房内两具无头女尸,一具仰卧,一具俯卧。经仵作检验,仰卧的是李氏,俯卧的是银姐,且银姐下身无衣,下体有血,认定是被强暴,因外门紧闭,此案就如同密室谋杀,找出凶手的出入方式至关重要。

唐知州在院内观察血迹,因为血迹尚存,凭着一条血痕来到靠近院墙边的一颗大榆树下。此榆树茂盛非凡,枝干甚至延伸到墙外,树枝上发现有新踩过的痕迹,有的树枝被折断,树枝上发有一块布条,因为断面新鲜,断定是强力拉拽所致,凶手应该是攀爬榆树时,其衣服的一部分被树枝刮下来了。凶手的出入方式得到了证明,经现场的其他线索合并,凶手应为一名成年男性,身体强壮。推断凶手作案过程为:通过攀爬榆树来到东厢房强奸银姐,因被李氏发现情急下杀害二人并割下头颅,之后原路返回但衣服不小心被树枝刮下一块。唐知州审问在场证人但无任何线索,只得回府。 因受害者家中仅有金姐尚存,于是将她审问并问其去舅舅家的缘由。据金姐说:”三天前在院中洗完衣服后将洗衣水泼到路人身上,那名路人是前街成衣铺刘四之子刘殿臣(20左右,读私塾,两次参加童试却都未中榜)。本以为他会骂我一顿,但他却只是微微一笑,我也回敬一笑,在表示歉意后就关上门。当天晚上我在西厢房入睡,有人来到窗前用淫秽言语调戏自己,母亲听到后疾呼将其赶跑。我平日不与男人结交,案发前只与他有过一面之缘。此事让母亲十分担心,母亲认为既然惹不起,那么就躲起来,于是将我送到舅舅家。

唐知县火速将嫌疑人刘书生抓捕,刘书生身体弱小且十分胆怯。知州命令其交代罪行,但其声称无罪,并称案发当日自己在家中读书,有父母与邻里为证。知州认为父母爱子会作伪证,邻里碍于情面且怕受牵连也会作伪证,而真凶是狡猾善抵赖的人(知州先入为主,是此系列案件悲剧的源头)。知州报着此观点并未审问其父母与邻居来证明其没有作案时间,而直接上了大刑。一介书生熬不住大刑只得招认强奸杀人。但此时只有口供没有实质性证据,知州问其人头下落,刘书生乱说藏头地点,衙役们几次寻找都没有收获,天黑了只得先将其关押在狱中,另一方面张榜寻求头颅下落,凡找到女性头颅下落者赏银百量。唐知州后来升迁走了。新任知州师承祖到了(案件从此刻开始步入正轨)。

师知州在翻阅前任知州的案卷时,发现此案疑点重重。首先刘书生既然承认自己杀人为什么不说出凶器与头颅的下落呢。其次入院调戏金姐的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就是刘书生。师知州怀疑此案另有真凶,面对这样一个无头案,确实不知该从何查起。但此刻线索正在赶来的路上。

一个人声称自己找到了女性的头颅,发现者名为刘六,是一名樵夫,当时26岁。师知州大喜,赶来相见,那人将包裹头颅的布单打开,一个血淋林的人头出现在众人面前。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案件发生很久了,头颅不可能还如此新鲜。经过仵作检验,认定此头颅不属于两名遇害者,而是刚刚被割下的。

旧案未破又来新案。师知州命刘六交待此头颅的来历。刘六说:“我在城门口听到有人念告示,知道官府要寻获女性头颅并给予寻获者百两银子。我一直留心此事。之后我在砍柴时,发现了一颗女性头颅,只见头颅未见尸首,之后我用布单将其包好赶来领赏。”一连两桩重大命案,这其中只是巧合还是有所关联?

锦屏山保长突然来报,发现刘六母亲在家中被害,只见尸身未见头颅。师知州带领仵作及衙役来到案发现场,仵作根据尸体项上刀痕联想之前的头颅,将头颅与尸身相对比,两者吻合。师知州对刘樵夫施大刑,在大刑下刘樵夫供述犯罪过程——他从小丧父,家中贫穷且有上顿没下顿,母亲疾病缠身。当一名樵夫赚钱有限,于是其总想赚一笔横财。因生活艰难于是怨恨母亲,虐待过她。在进城卖柴时听说此事,想弄一笔银子。回家后径直走到母亲前说:“借你的头颅换银子。”母亲以为我说梦话并未当回事,之后我从腰间取出柴刀从后脖颈处砍下,将母亲头颅割下。”弑母之罪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最终判其为凌迟处死。

此案的出现令师知州大为担忧,为防止出现类似事件,命人将告示收回。此案与李氏一案并无关联,只得从头开始审理。狱卒前来报告:“刘书生在狱中染上风寒医治无效于今早去世!有病例与医生检查结果为证据,希望赶紧处理尸体。” 此案回到了起点,只能从案发之初开始查起。

师知州二次勘察现场,从邻居口中得知有一家在案发后搬走了。屠户姓胡有个叫胡继福的19岁儿子,半年前因参与聚众斗殴与调戏妇女被处理过。但官府并未受理只让保长严加看管,看管几个月,见其并无新的错误就不在管束,胡屠户因儿子被保长看管觉得没有脸面,因此举家搬走。因为胡继福有调戏妇女的前科,并且早不搬玩不搬非在案发后搬家,实在令人起疑。于是师知州将其列为嫌疑犯,并审问金姐。金姐说:“我认识他并与他有过过节,半年前我去送洗完的衣服,在大街上被胡继福阻拦,之后还非礼我,我回击了他一个耳光,随后胡继福被保长带走并被告官,虽然官府并没有受理,但还是被保长严加看管。”鉴于此师知州当即下令缉捕胡屠户与其子,并将其家的衣服被褥等一并带来(前文提过,在案发现场发现一块布条。当时物质匮乏,纺织品价格昂贵,一般百姓不会随便的处理它们,师知州想将案发现场的布条与其家中的进行对照,从而确定其是否进入现场)。

相关人等到齐后,在一张纳鞋底的材料中有破衣的痕迹,与案发现场布条对比,发现色彩与纹路吻合。在铁证与大刑之下。胡继福认罪。他说:“因半年前当街被金姐打耳光,一直对她怀恨在心,但因处于保长的监管下无法报仇。直到几个月后脱离其监管,在金姐四处观察,偶然看到刘书生与金姐的暧昧。想到我的尴尬经历与他的好运,旧恨新仇一起涌来。当天夜里通过攀爬榆树来到其家,装扮成刘书生调戏金姐,但被***发现,只得逃离。第二天见李氏独自外出,猜测家中仅有金姐,于是同上次一样来到家中,发现厢门未关,进屋内只见银姐。当时新仇旧恨与淫心乍起,将银姐强暴。谁知李氏突然归家,看到这一幕大喊救命并阻拦。我拿出准备好的屠刀先将李氏杀害,后将银姐杀害。因金姐不在行凶未成仇恨未消,又将二人头颅割下。拿着头颅返回时,不慎将衣服刮破。当时到家时本打算烧掉衣服,但母亲不舍,只好用其纳鞋底。翻院后走了数十步,看到一家未开张的豆腐店,将头颅挂在店门首。” 胡继福满身血迹的回家后,将杀人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父亲,父亲没有劝他自首,反而想帮他逃跑举家搬迁,但还是被捉住了。

作案过程得到确认,但有疑点尚未明确。若豆腐店主发现头颅为何不去报案?若其他人发现头颅为何不去告诉保甲长?若告诉了保甲长那么保甲长为何不去告官?他们是否共同藏匿罪行?为了解决疑问也为了落实案件,师知州命人将保甲长与豆腐店主找来审讯。二人声称对此毫不知情,并称若发现头颅为何要藏起来而不换银子呢?因为理由合理,师知州不在审问二人。

师知州换个思路,决定从弱者下手。他命人将豆腐店的老板娘带来,老板娘没见过什么世面,一见知州心生胆怯,将知道的都告诉了师知州。她说:“丈夫将人头埋在了豆腐店外边的西侧空地。” 师知州命其带领差役前去挖掘,在挖掘中一个新的秘密即将被揭露。

在指证地首先挖出一具男尸,往下挖又挖掘出一具男尸,再往下挖找到了两颗头颅。此事令师知州大为惊讶,命令仵作检查。经查,一具男尸死于被重器击打颅骨,一具后背有一处直贯前胸的刀伤,属于一刀毙命。刀上尸体在最上方,重器击打的尸体在其下方,两颗头颅是李氏与银姐。

师知州审讯豆腐店主,店主见事情败露,开始讲述犯案过程。据他交代:“早上开门时见到两颗头颅,怕有牵连,于是打算埋了。埋尸过程被一名路过的乡下人看见,我向其解释缘由并许诺给他3000文封口费,他同意了并且还帮我挖坑。我一方面担心其走漏风声,另一方面则担心起其敲诈我,趁其不备举起一块大石头将其打死。此时一位过路的客人见到我杀人尖叫起来,我央求他别叫并许诺给予他8000文,也许好汉不吃眼前亏又或者他贪图钱财,反正就是同意了。我带他进入店中,给他上一碗豆浆并假装取钱让其等我,实际上找了一把尖刀,当其仰头喝豆浆时用尖刀刺其后背,因用力过猛竟刺穿了。我将其尸体拖入坑中一并掩埋,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之后我看到告示悬赏人头,将埋有头颅的事(没有告诉她杀人的事)告诉老婆并打算邀赏。爱人认为如果我将头颅交出一定会被官府怀疑,所以我没有交出头颅,。”

此系列案件到此终于真相大白。胡继福强奸幼女罪加一等,由绞刑变为斩首,又杀害一家人并肢解尸体应当凌迟并将遗产给予受害人一家,根据数罪并发从重论的规定,最终判处其凌迟。

胡屠户是其父亲,律例规定可以包庇儿子罪行,但凶杀案不得包庇,因此按不应为定罪从中重判处其仗80.

豆腐店主隐藏线索,销毁证据并连杀两人判处其枭首示众。

唐仲冕因审案失误并导致后续悲剧的发生,将其革职并发往新疆军台效力。

师承祖因审案有功连胜2级,有知府空缺时优先录用。

其他人证都释放。

刘殿臣冤屈得以昭雪,但官府没有给予什么赔偿。

因此案使得金姐成为了海州众所周知的人,李源怕其嫁不出去变卖当地的房地产,带领其离开海州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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