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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枷锁) 吾日三省吾身

(人性的枷锁) 吾日三省吾身

人性

(人性的枷锁) 吾日三省吾身

这是一本非常复杂的书,人性嘛,不可能简单的,作者将主人公心理活动中的各种弯弯绕绕非常直观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让人想要捂眼回避的同时,却仍然热情高涨,想要读到最后。

不管承不承认,大概很多人都可以从这本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贴近自己的样子。

作为一个天生跛脚,又年幼失去双亲的男孩子,菲利普注定会是一个非常敏感、且自尊心极强的人。寄居到伯父家里没多久,他就感觉到自己非常孤独,伯父在他眼里是冷漠自私的,伯母虽然爱他,但并不知道怎么亲近菲利普。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阅读——世界上最令人快乐的习惯——成了他的避难所。

家庭带来的失望没有逝去,学校带来的痛苦随之而来。菲利普因为他的跛脚,在学校里遭到了霸凌,到后来同学们已经不在意他的跛脚了,他自己却将这些遭遇狠狠地记在了心上,这是他一辈子都逃脱不了伤痛。后来,只要有人想要伤害他,就从这里着手就行,菲利普最多也只能做到看起来若无其事而已。

虽然跛脚但有成绩好的加成,菲利普慢慢地没有那么难过了,但还是没什么朋友。这个时候有一个叫罗斯的男孩主动接近了他,两个人很快成了好朋友,这样一份友情对阳光开朗的罗斯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但对菲利普来说是有致命吸引力的,从人到情,菲利普都无法抗拒。

菲利普对罗斯的占有欲越来越强,不满罗斯与其他人要好,他想要罗斯是他一个人的,这导致了二人如胶似漆的友情开始有了裂痕,随着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两个人的友情最终以破碎告终。

这是菲利普作为一个孩子时,对于情感需求的表达方式,无疑这种尝试是失败的,但旁边也没有人教他该如何做,以致于后来他和别人的相处总是不那么顺利,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

新来的校长非常喜欢菲利普,这是一个想要革新的校长,阅读量巨大的菲利普总是能够回答出他提出的对于其他学生甚至老师来说稀奇古怪的问题。一开始,菲利普是想要成为“牧师”的。但在他所见范围内,那些牧师满嘴仁义道德,却做着完全相反的事情,他们心胸狭隘,性格扭曲,脾气暴躁,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毫无意义的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

菲利普对着一切感到恐惧,他非常想要逃离。然而不管是伯父伯母,还是校长,都期望他成为牧师。于是,菲利普开始了他的抗争,过程非常不顺利,他让所有人见识了他的坏脾气,最后,他成功了。

成功的喜悦是短暂的,菲利普知道校长对他很好,在和校长告别时,菲利普对告别学校生活产生了动摇,可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开口说想要留下,而校长也没有进一步挽留他,这使得他抗争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成功的喜悦一下子转换成了一股浓重的悲哀。所以,就算这是他自己坚持的结果,他也感觉到再一次被抛弃了。

但菲利普很快就被新生活吸引了目光,德国海德堡美丽的自然风光让他感觉到了一种强烈又纯粹的美,他由衷地感到幸福。菲利普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不同于后来他在学艺术时接触到的被修饰过的美,更能吸引他的是大自然的美。这也是为什么后来他和阿瑟尼一家能相处得极好,和萨利相爱的原因,阿瑟尼一家人身上都有一种淳朴的自然之美,那是喧嚣的城市中所稀缺的。

我认为,菲利普在海德堡最大的收获就是他不再相信上帝了。曾经那个被冻得瑟瑟发抖,仍旧坚持跪在冰冷的地板上,向上帝祈求让他的跛脚恢复正常,并坚信上帝会让他如愿以偿的小男孩一去不复返了。

海德堡遇到的人(邋遢不羁的数学老师沃顿/不苟言笑完全看不出以前是革命者的法语老师杜克/浮夸风流的海沃德/彬彬有礼却阴阳怪气的威克斯)都让菲利普觉得很新鲜,他对于这些新鲜的人所说的新鲜事知之甚少,这个时候,他的心里经常会出现敬佩、崇拜或者敬畏的复杂感情。

在大大开阔了眼界之后,菲利普开始对爱情有了好奇。他和伯父朋友的女儿威尔金森小姐一起演绎了一段姐弟恋。菲利普读过很多关于爱情的描写,但在这段关系中他并没有体会任何和那些描写有关的心潮澎湃,他一度沉浸在自己幻想的恋爱中,也时常自我感动。最后,以他去伦敦当学徒,对威尔金森小姐的来信置之不理为结局。

这段感情的体验当然算不上好,威尔金森小姐和他理想的恋爱对象相去甚远,一开始的热情都只是因为他刚好在海德堡亲眼目睹了一对情侣私奔,以及他的室友海沃德讲述的那些风流韵事,让他对爱情充满了向往。

到这个时候,菲利普过得还算顺利,可接下来伦敦的生活——在会计事务所当学徒,在这真正的职场,他过得异常辛苦,少年到青年的角色转变,要面对不同的人际关系和从来没有接触过的职业问题,他显然适应不良。

在伦敦的生活,孤独且压抑,他再次想要逃离,他表示要去巴黎学画画,伯父强烈反对,可架不住菲利普顽强抗争和伯母的支持,他带着父亲的遗产,去往了巴黎。

一切又是那么新奇,菲利普再次感受到了热血奔腾的感觉,也对自己充满了自信。这是让我惊叹的地方,也许伦敦带给他的全是负面的影响,所以,初到巴黎,各种各样庞杂的思想和形形色色的人让他觉得生命又一次充满了活力。

其实,他只是醉在了自己的幻想之中,不过, 头脑实际的菲利普醒悟的速度不是常人能比的。

周围的人就远没有这么幸运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克拉顿,他的发言永远发人深省,但他对自己想要什么一直都只有模糊的感觉,想要抛却所有的过去,重新塑造自己,可到最后,他离群索居,再也没有了消息。我一直在关注着他,以为他也许有一天能琢磨透自己真正想表达的内心的渴望到底是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那一刻,我发现,一个人对自己的认知深刻与否非常重要,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普通人非常需要勇气,爱上一件事和能不能把这件事做成功有时候完全就是两码事。

也许是范妮·普赖斯的死,再加上克拉顿的不得志,应该还有克朗肖那些发自肺腑的言论,让菲利普进一步认识到自己没有天赋,也许一辈子只能当个二流画家,他不想为此浪费生命了。

伯母的死让他从巴黎醉生梦死的生活中抽身出来,他发现自己对那些日子以及那些人都厌恶不已,恨不得马上就离开。菲利普早就摆脱了从小浸淫其中的宗教的束缚,但与宗教密不可分的道德准则被毫发无损地保留了下来。这也是使得他可以很快脱离幻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巴黎的“艺术家”的行为很多时候跟道德不说紧密相连,简直是背道而驰,抛妻弃子的是艺术家,为了养活老母亲拼命画一些不入流的画的画家,却是大大的俗人。

菲利普带着他自己定下的临时人生准则——从心所欲,同时当心角落的警察(不太明白),再次去往伦敦,开始第三次人生探索。

一开始,菲利普按部就班地在医学院学习着,医学生多处时候都可以独处,这让菲利普再次感受到了在学校时的孤独,可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自卑和自尊中间掺杂了许多其他复杂的情绪,让他孤独的同时又异常烦躁。

这个时候,米尔德丽德走进了他的生活,一个将他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也是我对本书关于“人性”的体现最不能理解的部分。

菲利普也许是被米尔德丽德漂亮的脸蛋吸引了,如果米尔德丽德长得如莱顿勋爵那些画中佳人一般,那我就得承认她确实很漂亮。但她再漂亮也不能掩盖住丑陋的灵魂,米尔德丽德就是一个贪慕虚荣且自私到了极点的女人。菲利普和她相处越久,也越能发现这一点,但他就是无法抽身。

以致于后来米尔德丽德可以把他从稳定温馨的恋情中拉扯出来,再次虐个遍,不仅掏空了菲利普的财产,而且将菲利普的住处毁了个一干二净,要不是阿瑟尼一家收留他,给他介绍一份工作,他可能就已经饿死在伦敦街头了。

而正是这段时间,菲利普看到了真正的底层人民到底是怎么生活的,他的思想也在不停地发生着变化,也越来越宠辱不惊。这段经历也使得他在暴躁的索思医生那里过得如鱼得水,还得到了索思医生的赏识,待他犹如亲生儿子。

这个时候的他只和阿瑟尼一家有来往,以前的朋友都断了个干净,在大街上遇到了,菲利普甚至会刻意躲起来。他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那些与艺术无关,却十分美好。

和萨利的相爱不在菲利普的计划中,就像萨利疑似怀孕的消息一样。菲利普一度陷入混乱,他一直计划着要去旅行,以一个船医的身份走遍世界各地,好不容易说服自己要向萨利求婚,结果萨利告诉他,她并没有怀孕,他依然可以去享受自由的生活。

可菲利普觉得绝望极了,那是一种唾手可得的幸福从手中溜走的感觉。万幸的是,菲利普战胜了自己别扭的自卑情结和自尊心,把他之前精心绘制的人生理想图抛到了脑后,紧紧攥住了眼前的幸福。

借用书中的一句话:殊不知,一个人呱呱坠地,自食其力,娶妻生子直至撒手人寰,这样一个最简单的图案也同样是最完美的。委身于庸常的幸福似乎就等于接受了自己的失败,可这样的失败却胜过千千万万种成功。

要说菲利普与人最大的不同,那就是长久的自省和善良。同样面对朋友的困境,菲利普可以将病重的克朗肖接过来送终;而劳森遇到落魄的菲利普却只是不痛不痒地安慰了两句,菲利普将仅剩的钱还给他,他也毫不犹豫地接了下来。这一部分的描写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当然,菲利普并非没有让人痛惜和厌恶的一面。为了米尔德丽德,毫不犹豫背叛了诺拉;面对爱他的伯母时的冷漠;面对临死的伯父时,心里涌现的杀意,这些都让人心理极其不适,甚至会破口大骂。

但我对他始终讨厌不起来,最大的原因是他最后终于学会了拥抱美好,这对于一个从小自卑,自尊心极强的人来说,极其难得。光是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就需要无限的智慧和勇气。

不光不讨厌他,甚至很羡慕。作者对他善意十足,过多的分析其实也没有什么必要,就将这当做一个精彩的故事也挺好,这也算是一种收获。

人生本就没有意义,我自己赋予了意义,它才有意义。如果不能作诗,也去不了远方,眼前的真的只有苟且吗?请生活得再认真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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