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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三大运动

建国初期三大运动

三大

建国初期三大运动

分别为:抗美援朝运动,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

1.抗美援朝运动

抗美援朝,又称抗美援朝运动或抗美援朝战争,是20世纪50年代初爆发的朝鲜战争的一部分,仅指中国人民志愿军参战的阶段,也包括中国人民支援朝鲜人民抗击美国侵略的群众性运动。[1][2]

1950年7月10日,“中国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成立,抗美援朝运动自此开始。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拉开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序幕。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得到了解放军全军和中国全国人民的全力支持,得到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配合。1953年7月,双方签订《朝鲜停战协定》,从此抗美援朝胜利结束。1958年,志愿军全部撤回中国。10月25日为抗美援朝纪念日。

2.土地改革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据此,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7]

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党中央明确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于地主分子,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同时规定,把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归根到底,是为了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3.镇压反革命运动

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运动,是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并称的三大运动之一。历时一年多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范围涉及到全国几乎所有地区,从基本上肃清了国民党残留的反革命势力,并清除了一批帝国主义间谍。曾经猖獗一时的匪祸,也已基本扑灭,使我国的社会秩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定,有力地支持、配合了土改运动和抗美援朝战争。

毛泽东《三大运动的伟大胜利》: “由于上述三大运动已经取得的胜利,由于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界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国家已经实现了空前未有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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